終章 拉撒路(2/3)
拉撒路的迷宮 全一冊
「是的。證據是敦也來警察局的時候說過「救救我」。如果考慮是共犯者背叛而打他的話,就說的通了。
「原來如此。」
明明已經窮追不捨,可久賀的語氣還很從容。
「手上的燒傷也不自然。」
「怎麼不自然?搜查本部認為敦也害怕直接破壞指紋,所以握住了在民宿的壁爐里加熱的篝火棒,所以才會被燒傷。」
搜查本部確實是這個觀點,但是——。
「我不認為一個人能做到這件事。」
「你是說這事是共犯乾的?」
「我是這麼認為的。」
「為了什麼?」
「當然不是為了隱藏他的身份,而是為了拖延他身份被發覺的時間。」
「拖延發覺時間?」
「在身分不明的基礎上,製造出喪失記憶的狀況的話,身為共犯者的久賀先生就可以參與案件了。」
聽了紗和的話,久賀露出了微笑。
「你認為我是共犯的理由是什麼?」
「久賀先生一直和玲小姐保持著聯繫。你想幫她實現去死的願望。但是這件事你自己又做不到。於是決定讓其他人來幫忙。」
「那個人就是敦也?」
「正是。久賀巧妙誘導敦也殺了玲小姐。」
「要怎麼做?」
「是不是使用了催眠療法?」
「你在說什麼?」
「我一開始就說過,催眠療法不是超能力,不能讓本人最初自己不願意做的事。」
久賀什麼也沒說,用眼神示意,「請。」
紗和他們被玩弄於股掌之間,根本沒想到玲和奈美替換的事。
被指出後確認了郵戳。是成田寄來的,日期是昨天。
「這樣就能察覺到有第三者的存在,讓警察陷入混亂。敦也說「救救我」,也是同樣的理由。為了幫助玲小姐,燒傷手掌來隱藏自己的身份,誕生了記憶喪失的人格,毅然決然地出現在了警察局。」
「讓玲小姐產生想死的願望的,我想是久賀先生你。」
為了打斷紗和的疑問,久賀取出一張明信片放在桌子上。
久賀面無表情地看著她。
「你在說什麼……」
「……」
如果發現的屍體,不是玲而是奈美的話,就有必要揭露事件的全貌。
「……」
「不僅如此。我不認為玲小姐自己想死。」
「現在想來,她用想尋找玲的理由來找警察商量的時機,也是經過精心計算的。」
「不是的,請看看日期。」
「已經晚了。」
金髮、誇張的妝容——這些打扮都是為了不讓人發覺自己的真實身份。
沒有寄信人的名字。在照片的一角寫著一行小字。
不,還有辦法。
「奈美小姐不是整過容嗎?我想就連她的父母都不能準確辨別她的長相。」
確實,沒有確鑿的證據的話,不可能重新調查。想要證明DNA是別人的什麼——。
「誒?」
長時間沉默後,久賀說。
還以為她和白……(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