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鬼魂(6)(3/3)

成為小說中頂尖英雄 第一階段 魔方

它們應該是低中級1到7級的怪物水平。

這是一個非常厲害的天賦。

金秀浩他們可能對付不了他。畢竟,光揮劍就需要消耗相當多的體力。我甚至無法想像自己揮劍2000多次。

但是,我不是金秀浩。

我很感謝他來找我。

當然,就算他不來找我,我也打算用千里眼去找他。


「嗯…」

「嗯?」


正當我試圖站起來時,柳延河抓住了我的袖子。她喘著粗氣,好像快要死了似的。


「離開我…快跑…」


柳延河用嘶啞的聲音說道。我盯著她的眼睛。內疚、擔心和關心在她的眼中波動。

看到她的樣子,我高興地笑著說。


「別擔心,睡吧。等你醒來的時候,一切都會結束。」


柳延河看起來有點恍惚。

我幫她閉上了她的眼睛,然後拿出了沙漠之鷹,它在以太的幫助下開始變形。

這一次,它既不是變成霰彈槍,也不是變成狙擊步槍。

這是現代世界的一種標準武器,可以讓一個人對抗許多人的武器﹣突擊步槍。

由於子彈的成本和相對較低的效率,導致它在這個世界上使用得次數並不多,但這些缺點都不適用於我。

以太增強攻擊力。

沙漠之鷹內部功率放大。

此外,我不會消耗任何體力或魔力。

阿修羅嘲諷道。


「就算你知道如何使用過去的水晶…但那又能改變些什麼呢?」


我唯一擔心的是……地形有點不利。


「…」


大地開始變形,發出隆隆的響聲。

「掃描。」

「它改變了很多。」

我臉上綻放出笑容。

我只需要子彈和一根能扣動扳機的手指。


咚——咚——


我默默地喃喃道。

還有一個。

阿修羅創造的圓形競技場被一分為二,只留下了一個扇形的切片。

這樣我就不可能被包圍了。

44%,非常完美的結果。

我面無表情,平靜地反駁道。


「我得用一下這個。」


一如既往,我是按照強對弱,弱對強的原則行動。換句話說,我完美地克致了他的天賦。他召喚多少小嘍嘍都沒用。在我的突擊步槍面前,他們毫無勝算。

被召喚的野獸大軍只能從正面攻擊我。


我從口袋裡拿出一塊手指大小的水晶。通過注入一些聖痕的魔力,我把地形修改成我了想要的樣子。



【手機版頁面由於相容性問題暫不支持電腦端閱讀,請使用手機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