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話 在王都閑晃的隆
被砍掉腳丟包在迷宮的少年,變強生還展開復仇(暫定) 王都篇
被公會櫃檯小姐趕出公會後,隆在王都找了間旅宿住下。
他之前賣地下城素材,賺到了一輩子不愁吃穿的現金,現在全收在亞空間里,即使想住稍微高級一點的旅宿也不成問題。
仔細回想,這似乎是隆誕生在這個世界以來,第一次出門旅行。
他的養父母是愛財如命的商人,根本不可能帶他出去旅行,一直保護他不被父親迫害的母親病逝後,他還被父親賣去當奴隸,後來雖然獲得解放,但一個人被丟在密穆爾的鎮上,光是生存就很不容易。
而且隆還有在日本生活時的記憶。雖然他恢複前世記憶才沒過多久時間,但記憶中他曾數度去旅行,而且都是還頗為滿開心的回憶。
而隆在這個世界是第一次離開居住的城鎮,難得有機會來到王都,當然會想感受一下旅遊氛圍。
隆會轉移,只要認識這個地方,他可以隨時往來王都和密穆爾。他其實可以回密穆爾的住處過夜,不需旅宿王都,但他心想,既然都來到王都了,想體驗一下不同的感覺,因此刻意選擇在此留宿。
在那之後四天,隆一直在王都鎮上閑晃。他並沒有去逛著名的觀光景點,而是在街上蹓躂,隨興逛街買東西。
隆前世在日本雖然有過幾次旅遊經驗,但當時沒那麼有錢,無法隨心所欲想花就花。
當時他就曾想過,如果自己是個有錢人,那他不只要去逛觀光景點,還要去感受那個城市的生活,體驗最真實的氛圍,這是他一直很嚮往的旅遊方式。
在鎮上逛了一會兒後,他發現這裡不愧是王都,連一些普通店家看起來都比密穆爾還要精緻有質感。
他到處隨興亂逛,添購了大量衣服和武器,換上了比剛到這裡時,稍微時尚一點的服裝。雖然大都是外型好看,但強度看起來不怎麼樣的衣服。
另外他也到處吃喝,餐館一間接一間。這裡有很多密穆爾沒有的珍奇料理店,他每樣都很想吃吃看,但畢竟一次能吃的量還是有限。
這時隆突然想到,可以在每次吃下肚時,就將胃裡的食物轉移到其他地方。
他一開始本來想將食物轉移到店裡的垃圾桶,但垃圾莫名其妙變多可能會造成店家困擾,於是他最後還是轉移到地下城裡。雖然很臟,但地下城馬上就能吸收掉這些垃圾,應該不成問題。
這樣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要是參加大胃王比賽,一定能拿冠軍吧?(雖然是犯規。)
但一天能吃的店家還是有限,王都的店太多了,不知不覺就過了四天。
這時,隆在街上遇到琳恩。
琳恩 「啊……隆金……?」
隆 「嗯?……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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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 「啊,對喔,後來我就沒再去公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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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 「再說,妳是想要來抓我的『敵人』……(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