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他的家庭情況

鄰座的高嶺之花,似乎是我前世的妻子。 1

新的父母。雖然粗暴概括的話並沒有錯,但準確來說並非如此——我是這麼認為的。

非常抱歉,說的有些過於曖昧。旭叔叔是父親,沙苗阿姨是母親,如果要簡單說明的話可能的確沒錯,但實際情況有些不同。


話雖如此,我倒不是和他們關係不和。我發自內心厭惡他們二人,所以不將他們視作父母……倒也沒這回事。

自不必說,硬要講的話我並不討厭他們。反倒是很喜歡他們。


所以,說我們是家人也沒什麼差——實際上也的確是家人。他們是我的監護人,而我被他們撫養。

這是純粹的事實。這個現實,我既沒有否定的意思,也沒有否定的必要。


但即便如此,我恐怕今後也不會將他們喚為父母吧。

至少在現在的我看來,我並不能想像到那種未來。


畢竟我們成為家人也只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既是我親生父母,又是撫養我成長的雙親,他們二人在一年多前便前去了彼岸。

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只是單純的交通事故而已。


說是即死——貌似。詳細的我也不懂。倒不如說,我壓根就沒認真去聽。

因為遺體損傷極其嚴重的理由,我連二人最後一面都沒能見上。說來慚愧,當時的記憶我都有些模糊了。


不過比起我自己,我身邊的人無比忙碌的記憶卻鮮明地留在我的腦中。現在回想起來,大概是親戚之間在探討該由什麼人收養我吧。

而最終,向我伸出援手的便是藍本夫婦。


藍本夫婦原本便是我從年幼時期便熟知的對象——旭叔叔是父親的弟弟,而他們倆的關係也不錯。

我的雙親也不常和親戚間交往,但藍本家卻是例外……感覺也正是因此,才是由他們倆收養了我。


嘛,這樣的經歷時至今日已經顯得並不少見,到處都有這種事情。就這樣,我得到了他們的收養。

因此,雖說他們是我的監護人,也是我的家人,但絕不是我的父母。


儘管形式上沒錯,但感情方面的部分我卻不太能夠認同——倒也不是討厭,單純是我的內心只把旭叔叔和沙苗阿姨雙方視作『只是親戚』而已。

甚至說只是『在放長假時常常見到的人』也沒問題。實際上我們的關係就只有這個程度。


這樣一來,就算只是一時也好,我也能從這個家裡解放出來吧。

都是為了儘可能不待在家裡。


但因為這無可奈何的心意分歧,我無法適應這個家庭。

但話雖如此,雖然還要我再重複一遍,我並不討厭他們二人。


不只是感到莫大的恩情,原本我也對他們抱有好感。這也當然,只要沒發生什麼太過頭的事情,這點就不會改變。

但是,我覺得這樣也好。不用勉強去改變,也不是需要去改變的東……(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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