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再會
怪異和我的戀愛物語 1 主與仆
「菜~舂~吃早餐──!」
「好──!我現在就去──!!」
我急忙紮起頭髮,撫平校服上的褶皺。
我們家搬到城市已經快10年了。
自從我遇難,又奇蹟般地以健康的狀態被發現之後,已經過了10年。
時間真的過得好快啊……
我有年紀尚小卻被迫直面「死亡」的記憶,但完全不記得自己為什麼會得救。
雖然有個在夢中多次出現的「東西」,但我卻在心裡的某處認為那不是「人」。
總之,那不過是一場夢,但我心裡卻有一種無法釋懷的感覺。
我遇難過後,父母立刻從四面環山的鄉下搬到了城市。
剛開始的時候,我對這個周圍都是水泥地和高樓大廈、沒有綠化的地方感到非常彆扭和冰冷,但現在我已經習慣了。
但是,如今我還是很想念鄉下。
想念那裡清新的空氣、星星閃耀的天空、蟲鳴和鳥叫。
城市裡的一切都很不一樣。
沒有綠意,空氣也讓人感到苦澀。
論起便利,還是大城市好。
交通工具有的是、半徑1公里內也有好幾家超商、衣服的款式也能任意挑選、美食也非常密集。
霓虹燈散發著獨特美麗的光芒,消息也能在第一時間收到。
但是,我覺得這些城裡人非常冷漠。
他們即便在意世人的眼光,也不想和鄰居有任何往來。
接著,就在那句話結束,我準備開口的時候──
話雖如此,我記得小時候我不知道裡面放了什麼,只是隨口吃下去而已,所以一開始我隨手用叉子戳起來,抹上楓糖和奶油才放進嘴裡。
還是因為我住的鄉下比較特殊?
在迷路的那座深山裡。
大家笑的時候我不覺得有趣。
有人說,即使活著也只會感到痛苦。的確如此。
給我拿著的手機也只是束縛我的枷鎖。
他有顆IQ300這一非同尋常的頭腦。
雖然已經過了10年,但我還是沒有成為一個城裡人。我有朋友。
說著,他摸了摸我的頭髮,把我的頭髮揉得亂七八糟。我記得那隻手非常溫暖。
或許我只是想抱團而已。
這樣的他並不住在家裡。
我出神地回應了媽媽,正準備打開門的媽媽眼神嚴肅地看過來。
我的哥哥彌鶴倒是很快就習慣了。
話說回來,你對一個高中生說7點要回家,是有多麼過度保護啊。
『這是「契約」。吾會在你身邊待一輩子。吾會化作忠誠的僕人出現在你面前。人類姑娘,菜舂啊。十年之後吾會去見你。』
但同時也會感到溫暖和懷念。
城裡人都是這樣的嗎?
我活了16年從來沒有喜歡過什麼人。
笑點在哪裡?有什麼好樂的?
被鄉下的山包圍的時候就還好。大家都很溫暖。
也沒談過戀愛。
但是,我不知道那能不能真的稱作「朋友」。
但是,……(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