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再會

怪異和我的戀愛物語 1 主與仆

「菜~舂~吃早餐──!」


「好──!我現在就去──!!」


我急忙紮起頭髮,撫平校服上的褶皺。

我們家搬到城市已經快10年了。

自從我遇難,又奇蹟般地以健康的狀態被發現之後,已經過了10年。

時間真的過得好快啊……


我有年紀尚小卻被迫直面「死亡」的記憶,但完全不記得自己為什麼會得救。

雖然有個在夢中多次出現的「東西」,但我卻在心裡的某處認為那不是「人」。


總之,那不過是一場夢,但我心裡卻有一種無法釋懷的感覺。


我遇難過後,父母立刻從四面環山的鄉下搬到了城市。

剛開始的時候,我對這個周圍都是水泥地和高樓大廈、沒有綠化的地方感到非常彆扭和冰冷,但現在我已經習慣了。


但是,如今我還是很想念鄉下。

想念那裡清新的空氣、星星閃耀的天空、蟲鳴和鳥叫。

城市裡的一切都很不一樣。

沒有綠意,空氣也讓人感到苦澀。


論起便利,還是大城市好。

交通工具有的是、半徑1公里內也有好幾家超商、衣服的款式也能任意挑選、美食也非常密集。

霓虹燈散發著獨特美麗的光芒,消息也能在第一時間收到。


但是,我覺得這些城裡人非常冷漠。

他們即便在意世人的眼光,也不想和鄰居有任何往來。

接著,就在那句話結束,我準備開口的時候──

話雖如此,我記得小時候我不知道裡面放了什麼,只是隨口吃下去而已,所以一開始我隨手用叉子戳起來,抹上楓糖和奶油才放進嘴裡。


還是因為我住的鄉下比較特殊?

在迷路的那座深山裡。

大家笑的時候我不覺得有趣。


有人說,即使活著也只會感到痛苦。的確如此。

給我拿著的手機也只是束縛我的枷鎖。

他有顆IQ300這一非同尋常的頭腦。


雖然已經過了10年,但我還是沒有成為一個城裡人。我有朋友。

說著,他摸了摸我的頭髮,把我的頭髮揉得亂七八糟。我記得那隻手非常溫暖。

或許我只是想抱團而已。

這樣的他並不住在家裡。


我出神地回應了媽媽,正準備打開門的媽媽眼神嚴肅地看過來。

我的哥哥彌鶴倒是很快就習慣了。


話說回來,你對一個高中生說7點要回家,是有多麼過度保護啊。

『這是「契約」。吾會在你身邊待一輩子。吾會化作忠誠的僕人出現在你面前。人類姑娘,菜舂啊。十年之後吾會去見你。』

但同時也會感到溫暖和懷念。


城裡人都是這樣的嗎?

我活了16年從來沒有喜歡過什麼人。

笑點在哪裡?有什麼好樂的?


被鄉下的山包圍的時候就還好。大家都很溫暖。

也沒談過戀愛。


但是,我不知道那能不能真的稱作「朋友」。


但是,……(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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