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反對(3/3)
死亡筆記外傳 洛杉磯BB連續殺人案件
南空直美。
這就是自己。
她非常清楚。
如果持續盯著一個字看的話,有時會突然有種感覺.這個字這樣寫對嗎?
南空很清楚人偶爾會提出這樣的疑問。
同樣的——如果自己一直做自己的話,也許就會突然間跳出這樣的念頭來,自己這樣子是正確的嗎?
所以,才要這樣,用鏡子或者其它東西都行。
重新審視自己,是非常重要的。
「……可是,L又是怎樣呢?」
南空突然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
世界知名偵探……而且,他還從來不在人前露面,是個身份不明的名偵探。
在這個世界上究竟有多少個人真正認識L,或者根本就沒人認識L,南空直美雖然對此一無所知,但她還是聯想到了。當照鏡子的時候——L能清楚的認定那就是L嗎?
「鏡子……鏡子?」
咦?
鏡子……能把物體左右相反的映照過來……光的反射……平滑的表面能反射光線……玻璃、硝酸銀水溶液,……銀,不,先不要管它的性質……總之,它能反射光線……不,主要是左右相對……相對?
「相對……相對的話,對了!」
注意到了什麼的同時,南空也從洗手間里沖了出來,直奔桌子旁。
正在翻看調查資料的龍崎被南空氣勢洶洶的樣子嚇了一跳,睜大了那雙熊貓眼。
「那你怎麼了?這麼慌慌張張的。」
龍崎問道。
「照片給我。」
「但是,被害人的死因是,勒死,打死和刺死,並不是始終如一的。」
「因為是小孩——所以用小寫文字。所以才讓她趴伏在地上——顛倒過來!
「南空小姐,考慮問題的時候,我推薦你用這種坐姿哦。」
「……嗯,我只看到他們都死了。」
「不,不是信息,這是缺失環節,龍崎。就像是龍崎最初推理的首字母的繼續一樣……」
南空把臉埋進膝蓋里。
……嗯?南空因為龍崎說出的話歪了歪腦袋。剛才龍崎還說殺死小孩跟殺死大人沒有區別……嗯,這是理由的問題嗎?因為代用的理由……可是,這應該沒有太大的關係吧?十幾歲的孩子……
孩子?孩子?
「……這種坐姿?」
的確,就算首字母聚集起來也不能算是缺失環節……另外,第一個被害人和第三個被害人的首字母同樣都是B·B。如果第二個人的首字母不是Q·Q而是B·B的話,那它絕對可以說是缺失環節了不是嗎?」
「……除了『不得不放棄』之外,其它我都贊成。因為我不覺得首字母Q·Q的人比首字母B·B的人更好找。假設真的是這樣。這個代用也應該看作是給搜查人員出的一個迷題。如果一開始就把所有人的名前綴字母B·B作為缺失環節的話。那實在太過簡單了。而且,就算我們說『假設確實如此』,那這個推理的正確率……(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