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話 原來如此
第五章 後宮、建議和同居生活
奈那遞來的信封中有一張照片。
看到照片背面寫著的字,我不由得倒抽一口氣。
「這是媽媽的字跡......」
這正是在媽媽去年離世後,我一年未見的媽媽親筆寫的字。
上面寫著這間公寓的地址,以及一句話,
「即使你有了新的家人,翔悟永遠都是我的兒子。想見面的時候請聯繫我。
致興津 翔悟」
可以看出,這裡的「安倍 翔悟」已變成了「興津 翔悟」,也就是說這是在媽媽和爸爸離婚之後寫的。
「哥哥?」
奈那呼喚我,但我暫時說不出話來。
在媽媽去世後,我一直珍藏著所有找到的媽媽親筆的東西,捨不得丟棄。
但是看到這些東西也會讓我感到很沉重,所以平時都把它們塞在抽屜裡。
所以時隔許久再次看到媽媽的字跡,我難免有些感傷。
熟悉的字跡讓我想起了媽媽,但也不由得想起那個混蛋爸爸,心情不禁變得複雜。
「啊,對不起。這是......?」
原來是這樣讓奈那知道這個家的事情。
接下來我想知道的是這張照片的來源。
「幾年前,我媽媽在爸爸的私人物品裡找到的。」
「私人物品?」
即使是夫妻,擅自翻找別人的東西也不太好吧?
「媽媽質問爸爸後,爸爸生氣地離開了。從那以後,他更少回家,過去一年幾乎都不回來了。」
這樣的話,說不定也會發現一些以前的家庭照片之類的東西......。
「自從媽媽離婚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他。」
奈那指著我手中的信封。
當時媽媽和他離婚的時候,那個混蛋爸爸後來也很少回家了。
「在我被發掘的那段時期,爸爸開始常常不在家,同時家裡的收入也開始減少。從他完全不回家以後,就完全沒有任何生活費了。」
「不是這樣的,我沒有這麼具體的想法......」
看看入學年度的標誌,就可以知道我的年齡了。看來奈那也因此知道我比她大。
「媽媽對這件事感到很震驚。她知道是以自己的婚姻為代價,破壞了我們家庭的幸福。但是看到這張照片,我卻感到很高興。」
「看來是被戳穿謊言,不好意思了才逃走。」
「什麼!那個混蛋爸爸。看來在奈那家也不怎麼回來了啊。」
「哥哥,你有沒有見過爸爸呢?」
「那時候妳就想成為偶像了嗎?」
據說,三年前當她還在小六的時候,當地的藝能事務所發掘了她。雖然是自學,但她每天都在練習歌唱和舞蹈,加上本來就很漂亮,所以很快就以地方偶像的身份出道了。當她在東京舉辦第一場演唱會時,她被網上稱為「地方產的奇蹟美少女」,瞬間獲得全國性的人氣。
「媽媽看到這張照片時,非常驚訝。她原本聽說你們離婚是因為媽媽出軌的緣故。」
他明明在外資公司……(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