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3〈神宮寺那織的獨白〉
雙生戀情密不可分 1
我真是醜陋的人類。
我說的並不是外觀的美醜,而是心靈層面。畢竟我一聽到姊姊和純分手的消息後,嘴巴上雖然說「真是遺憾」,但是心裡其實想著:這下我就可以不用顧慮姊姊,用我的方式展開進攻了。畢竟忍耐對身體不好。
活該啦──我是沒有誇張到會這麼想,畢竟我的個性沒有扭曲成這樣。
他們兩人開始交往時,我哭了整整一晚。如字面所示,我哭了一整晚。為了避免被睡在隔壁房的姊姊聽見我的哭聲,我用力地把臉壓在枕頭裡面哭泣。我當時還想過,所謂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說的就是我這個樣子吧?不過恐怕一把還不夠我流。我那時候第一次知道,原來人類可以流這麼多眼淚。
哭完就會心曠神怡。
只要讓淚流出來,心裡就會感到舒坦。
這都是騙人的!胡說八道!
Eli, Eli, Lema Sabachthani(神啊、神啊,禰為何離棄我)!
當我以為我的心情已平復後,淚水又沒出息地潰堤。
那天晚上,我一直處於這種狀態。天亮時,我心想不能頂著這張哭腫的臉見姊姊和爸媽,於是我小心翼翼不發出聲音地開門,悄悄地經過姊姊房門前,將體重壓在樓梯扶手上,一邊看著腳邊並一階一階地走下階梯,沾濕毛巾之後回到了房間。我將臉朝上,把沾濕的毛巾敷在眼皮上消腫。
經過這番努力後獨自待在狹小的房間里,這讓我覺得自己實在太過滑稽,不禁發出乾笑。
這是對拖拖拉拉的我降下的處罰。
所以我必須要像這樣忍受恥辱。
我早就知道姊姊喜歡純了。雖然知道這一點,不過看到對我燃起競爭意識後,勤於閱讀、用心學習的純,我不禁感到愉悅。啊啊,我存在他心中呢。只不過,就算真是如此,我也沒有純喜歡我的證據。
因為在和姊姊起爭執的純,看起來是如此地生氣勃勃。
知道這一點的我,根本沒辦法傳達我的心意。
但是我好想說、我好想告訴他。不是姊姊,我希望他只看著我一人。
可是──如果我說出這種話,因為三人自小混在一起玩,才誕生的這種曖昧舒適的美好關係就會因此崩塌。正因為什麼都不選──因為沒有做選擇,才能有如此輕鬆的關係。
我們是比鄰而居的青梅竹馬,雙方父母也相處融洽。在這樣的距離下,就算我們感到尷尬也沒有辦法不打照面,更不可能搬家離開。
在理智與感情的夾縫中,我將判斷委於他人。
雖然我隱約能想像出來,然而那僅僅只是我的想像。
這可真是EUREKA!
那對我來說可說是驚天動地、前所未有的事件。
因為純喜歡姊姊啊。
許願的要素就是──搶答。還有這個方法啊!這樣的話就能稱得上是許願條件……(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