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太久的聯繫方式交換

為什麼我的青春戀愛喜劇里只有怪物女主 番外篇 閃閃發光(?)的偶像大人

「那曜來當我的經紀人不就好了?」

「哈?」


我一邊模糊掉那些過於奇幻的要素,一邊向岬解釋『只要我在旁邊,她似乎就能被看見』,結果她就這樣滿不在乎地說道。

我不由得發出了困惑的聲音。這傢伙到底在說什麼啊。


「因為只要曜在附近就行了吧?」

「大概是。」

「會被識別不到而困擾的也就是工作的時候,工作時在我旁邊又很自然的,不就是經紀人嗎?」

「『不就是』什麼的,就算你這麼說……」


一個普通男高中生怎麼可能勝任這種事呢。

我根本沒機會和偶像打交道——雖然現在不知為何她正借住在我家——只能把漫畫和遊戲當成信息來源。


我找不到話來回答,正感到困窘,岬發出了一聲像苦笑般的聲音,不經意地晃了晃吻管。


「要是曜不願意就算了……不過會有打工費哦?」

「嘛,我沒在打工,所以日程上倒是沒問題。」

「太好了!」

「但是男高中生當經紀人也……」

「那方面我去求情試試看。我好歹也是公司的搖錢樹,要是低聲下氣地去求,說不定……也不是沒有可能通過。」


她自信滿滿地講述著這個模糊到連畫餅都算不上的計畫。

又或者,她只是因為沒有自信,才故作堅強吧。

畢竟,雖然出現了能排除障礙的可能性,但那種手段也有可能無法實現。即便膽識過人的岬,大概也會感到為難吧。


「不是常說兵貴神速嗎?」

「異議!」

「駁回。……我們交換聯繫方式吧?」

被她這麼一說我才發現。我的手機里沒有她的聯繫方式。

我胳膊上纏著吻管,走在街上。

「難道曜你在害羞嗎?」

「那確實是越快越好呢……」


「話說回來,玩弄純情少女之心的懲罰,你是應該接受的吧?」


一看胳膊,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難道說……」

明明已經有了那麼多的交集,卻一直沒有交換的時機。

「……可能有點心慌意亂吧。」


大概是我重心放得不對,身體順勢一晃,和岬的距離一下子變得無限接近。

「對吧?」


「順便一提,我可是遊刃有餘。」

「…………」


「……我知道。」

明明對方是怪物,沒必要在意才對。

外面已經完全黑了。


我自認為口才還算可以,卻沒想到會被岬駁倒。


「我們現在就去找經紀人吧。」


「等你跨過苦澀的現實之後吧。」

這場審判對被告方實在太不利了,我本打算抱著即便上訴也不惜一戰的決心頑強抵抗,但岬卻將吻管哧溜一下滑到我的脖頸。

「從離家出走那一刻起,我就是網路新聞的主角了。」

「現在,對被告宣判。」


「…………」

「這倒是。」

「已經很晚了。」

我瞬間感覺像是被……(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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