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丟不掉的手環

帥氣美少女搶走了我的女朋友,還莫名其妙地盯上了我。 1

據說一段感情都有「三個月法則」。

法則說,有很多情侶都是這樣,起初再怎麼喜歡對方,然後名正言順地談起戀愛,最終都會在相處大概三個月時分手。

這種情況或許與在一段感情開始初期發揮作用的「心動激素」有關。不過,具體活動機制我就不了解了。

(註:通常指苯乙胺(PEA),是一種能夠促進愛慕之情的神經興奮劑。在日本也稱「戀愛激素」。)

總之,暑假快要結束的那當兒,情侶數量就會如雨後春筍般增長。一到秋天,他們就銷聲匿跡,不知所蹤。應該就是這條法則在作祟。

所以,當初我了解到這件事時,我也非常心驚膽戰,害怕自己和江奈的情侶時光會不會在第三個月就到此為止。

「颯太君,給。這是我送你的『三個月紀念日』禮物。」

看來只有我們兩個不適用那條法則。

初三寒假結束,我們總算升入高中部。那時候我們剛好迎來在一起三個月的紀念日。  儘管如此,我們的關係仍然好得不得了——至少我是這麼想的。

「哦,手環啊。」

我接過小盒子,打開後發現裡面裝著一條皮質手環。

手環以堇色為底色,設計極其簡約,但依舊能看出質感明顯居於上乘。我不由得感到這點和江奈十分相像。

「是、是的。那個,我也是頭一次給同齡男生送禮物,其實我應該挑一些更適合的送給你才對,但是……」

「怎麼會!我很開心!老實說,送給我這種人挺浪費的,但我還是很喜歡。我會珍惜一輩子的。我會當成傳家寶珍藏起來,永遠敬重,奉獻一生。」

「別、別別別!你能喜歡是很好,但這也不是什麼特別貴的東西呀……!」

江奈謙虛地說道。但是實際上,一個小小的男高中生隨身攜帶這種東西,確實顯得太貴重了。我依然清楚地記得後來查了品牌名以後還嚇了一跳。

而且,聽說江奈跑了十幾家飾品店,才相中這副手環。所以想把它當成傳家寶,也是沒辦法的事。

然而,江奈連忙揮揮手,接著羞答答地豎起食指。

「可、可以的話……呃,就不要收起來,我希望颯太君能戴在身上。」

「啊……哈哈,說的沒錯。既然你好心好意送我,那我就戴上吧。」

他貌似就憑這句話看透了一切。樋口突然換了個眼神,滿懷同情地看了看我,又沉默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話不多說就離開了教室。

然而,已經一名其他班的圖書委員坐在前台了。那是我的搭檔。

大概是因為很多學生都還在吃午飯,室內幾乎看不到什麼人。

從此以後,江奈每次和我約會都戴著這副項圈。

「哦~……這樣啊。」

「當然。不過比起你送的禮物,我的就顯得遜色很多了。」……(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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