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4/6)
只要活著 〈上〉
我喝一口剛點的菠蘿高球,開始懷疑這酒真的對得起它的名字?就像是含有少量酒精的什麼東西和碳酸水、刨冰糖漿粗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而彩夏則快速喝光了一杯顏色鮮紅的斯普莫尼雞尾酒,不曾想第二杯也點了同樣的。
「那酒好喝嗎?我點的幾乎沒什麼味道。」
「口太渴了,什麼都好喝。」
「那我第二杯也點個一樣的。彩夏,你要唱什麼?」
儘管一開始並沒有去卡拉OK的計畫,但此刻,我們互相爭奪麥克風,唱著五花八門的音樂。廉酒醉人快,為宣洩工作上的愁悶,我趁此機會,接二連三地點唱富有強烈節奏感的吶喊系歌曲。而彩夏也用清透悅耳的聲音,接連唱起了風靡的女聲流行樂,還有我未曾聽過的西方搖滾樂以及其他一些歌曲。三個鐘頭後,我的嗓子終是沙啞,話題也都聊盡,此時已經過了晚上十一點。
「逢衣,到你嘍。」
彩夏把卡拉OK遙控器塞給我,可我腦瓜里卻蹦不出一首能唱的歌。
「不用,彩夏你唱吧。」
「啊?怎麼都是我唱!」
「那,差不多該回去了?」
「等等啦,再待會兒好不好?真是的,我唱就我唱,但你要跟我做同樣的動作。」
「嗯?」
一直坐在我身旁的她站到我面前。
「左臂伸出來,右臂也伸出來。」
我效仿彩夏的動作,看起來就像把「向前看齊」做成了面對面的姿勢。
「雙手舉起。」
兩個人又變成了萬歲的姿勢。
「手指交叉。」
我將左手和右手在頭上交疊。而在此時,本該與我同款姿勢的彩夏,卻一個箭步撲進我懷中,把我抱住了。
「我說啊,難道你們圈子都這麼嗨的么?」
「真的謝謝。自從你來之後,長津先生的刁難也減少了,我也有了底氣。你那麼忙,還害你把時間浪費在這種事情上面,對不起。」
如果不曾與你相遇 我們將永遠是陌生人
彩夏手指上戴有多枚廉價戒指,上面鑲嵌著巨大的彩色假寶石,她伸手推搡長津先生,長津先生氣勢洶洶甩開她的手。
「牙齒上也粘了什麼東西?」
「別羅里吧嗦的,趕緊起開,你們後邊就是老娘我的號。喂,快讓開。」
別再為他人的甜言蜜語而動心
「但被那種麻煩的客人盯上,可不就完了嘛。今後你那份工資也由我來賺,不用擔心。」
不過,自那以後長津夫婦再沒來過。我久違地迎來輕鬆平靜的星期五,腹痛的癥狀也有所緩解。我把彩夏的活躍事迹講給颯聽,他哈哈大笑。
「你們煩不煩啊,從剛才開始。這裡本來人就亂鬨哄的,有必要那樣大聲吵嚷?」
「都說了你那反抗的眼神很狂妄!我是客人,你瞪什麼瞪!」
「你說得簡單,那裡好歹也是我工作了三年……(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