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4/5)

只要活著 〈上〉

「真奈實,你之前還說『需要把握一定的分寸』來著。」

「那是剛分手後。如今便用不著顧慮丸山學長了,何況他同現在的女朋友貌似也打得火熱。」

「哎?這樣?」

目睹我的反應,真奈實一陣慌張。

「咦?你不知道?那我是不是多嘴了……其實,丸山學長又和曾經同所高中的女孩開始了交往,我們這一帶八卦也流傳迅速……所以不好意思,一不留神說漏嘴了。」

「不會,能知道這件事很好。如果颯獲得幸福,那將是最為可喜、也最為感謝的事了。儘管,作為讓颯痛苦的罪魁禍首,我並沒有資格說這種話。」

腦海中,颯的面孔浮現。他笑著,嘴角大大咧開,彎著漂亮弧度。那曾是,我最愛的笑容。受了他,數不盡的照顧。





「我們可以搬去天空之城了!」

彩夏如此宣告之時,表情驕傲而自豪。

「我們事務所的藝人,最初都被安排在宿舍生活,等到小有名氣,就能夠免費租住事務所名義下的公寓,也就是我們現在居住的地方。如果人氣更盛,活躍於第一線並且得到認可,就可以住在藝人們都議論紛紛的、擁有『天空之城』之稱的塔樓中。」

「那種聽著像拉普達一樣的地方,我可不想住。況且這間公寓住得足夠舒適,我不覺得有搬家的必要。」

對於鐘意如今這處居所的我來說,彩夏的通報未必是讓人歡喜的消息。「對不起,現在的房間兩個人住有點小呢。」彩夏曾如此感到歉疚。但對我而言,這片空間已足夠充裕。在沒有彩夏的時間裡,為了消解孤寂,我著眼於屋內的裝點陳設,以自己的方式創造出一派舒適的環境。這個房間,塞滿了我同彩夏自相遇起的全部回憶。

何況,儘管每月都在支付房租,但因為彩夏的一句「我也是白住」,於是,恭敬不如從命的我實則只給了彩夏一筆連原本租金一半都不到的金額。

倘若當真住進這樣一個連藝人之間都難免提及的塔樓,那麼這回,便終於逃不過無異於白白入住的命運。畢竟,我又沒給予彩夏任何工作上的幫助。

「逢衣,你實際住過之後也定會喜歡的!我曾去事務所的一位泰斗級前輩家裡做客,然後有幸見過一次。前輩住在三十五層塔樓的頂層,房間很大,天花板很高,明明不是酒店,卻會提供客房服務。還有專供住戶使用的健身房,入口處也配置了接待。事務所租了間供我一個人住的房子,但和往常一樣,兩個人住也完全沒問題。而且你上下班也會更方便!從那座塔樓出發,二十分鐘不到就可以到達公司了。」

「變近了確實可喜,但現在的距離我也沒覺得遠。」

「還有就是,聽說內部的移動路線非常好,……(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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