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第一卷

非遺 竹編

竹編是以竹材為原料編織器物的傳統手工藝,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Ⅶ-51),申報地區包括浙江東陽、安徽舒城、江西瑞昌等地[1][18]。其工藝分為細絲工藝品(如瓷胎竹編)與粗絲竹編,製作需經起底、編織、鎖口等工序,竹絲斷面呈矩形且精細度達髮絲級別[5][6]。河南省洛寧竹編、四川遂寧竹編、安岳竹編及安徽界首竹編分別被列入河南、四川、安徽省級非遺名錄[8][9][10]。

該技藝可追溯至新石器時代陶器胎體編織紋樣,戰國時期已用於製作竹席、竹箱等生活器具,秦漢銅馬車紋飾印證其早期應用。唐宋時期融入燈節、龍燈等民俗活動,明代出現與漆器結合的精細器物[1]。20世紀50年代歸入工藝美術體系,浙江嵊州、四川青神等地於1990年後獲「中國竹編之鄉」稱號[3][4]。

戰國時期的楚國編織技法也已經十分發達,出土的有:竹席、竹簾、竹笥(即竹箱)、竹扇、竹籃、竹簍、竹筐等近百餘件。

秦漢時期的竹編沿襲了楚國的編織技藝。1980年我國考古工作者在西安出土的「秦陵銅馬車」底部鑄有方格紋,據專家分析,這方格紋就是根據當時竹編席子編織的方格紋翻鑄的。

此外,竹編也被能工巧匠們製成小孩的玩具。燈節活動自唐代以來就在民間流傳,至宋代已經十分流行。一些達官貴人往往會請制燈藝人創製精緻的花燈。其中一種就是以竹篾扎骨,在外圍糊上絲綢或彩紙。有的還用竹絲編織作為裝飾。

龍燈起源於漢代,到宋代更為盛行。龍頭,龍身大多以竹篾作內骨編製而成,龍身上的鱗片也往往用竹絲扎結。

還有一種叫「竹馬戲」的民間小戲。自隋唐起流傳至今。戲的演出與馬相關,如《昭君出塞》等,演員騎的馬用竹子做成。

1937年後,在侵華日軍的鐵蹄下,竹編藝人們紛紛放下手中的篾刀從事他業,只有少數藝人流落在破廟舊庵繼續這門竹編工藝。

抗日戰爭勝利以後,中國的竹編工藝逐漸復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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