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臨終之際(2/8)
毀滅前的香格里拉 全一冊
「我也想大紅。」
「好好加油走紅哦。」
「答應我,你一定會讓我走紅。」
我半開玩笑半帶認真地說。自從在酒店和泉相遇後,我的命運產生劇烈變化。身邊不缺美女的重量級音樂製作人泉,不知為何對我情有獨鍾。
「想要我的愛,就要讓我大紅,不能食言哦!」
明年,由泉親自操刀打造的我,將以Loco的藝名重新出道。
「我有預感,Loco會紅。」
泉用一種意外平靜的語氣說著,我詫異地回頭,發現他換上音樂製作人的臉孔,眼睛盯著蒸氣裊裊的天花板。比起男人身份的甜言蜜語,這樣的保證更令我安心。
「要幫我寫出超酷的搖滾樂哦。」
「你為什麼喜歡搖滾?」
「沒有『為什麼』呀,我在大坂一直都有組樂團,被挖角時,我以為可以玩樂團才來東京的,誰知道最後變那樣。」
「你組的是哪種樂團?」
「模仿『毒藥』和『克魯小丑』那樣的風格,自己作曲。」
語畢,泉突然大笑,讓我很不舒服。
「太老氣了,Loco這個世代的樂團不是這樣玩。」
「老才好呀,你只是覺得搖滾很俗氣吧?」
「不是,我年輕時有以搖滾樂團的身份出過唱片。」
「真的啊?」
我好奇地反問,結果——
「不過放到現在來看,硬式搖滾已經過氣了。」
——我過去所以為的世界其實充滿了謊言。
我認同泉的觀點。想要一樣東西,就要交出一樣東西;想要一百樣東西,就要交出一百樣東西,不付出犧牲就想成功的想法未免太天真。我想起在休息室五十步笑百步互咬的真奈美與沙羅,一邊努力吸著能量補充飲料,成功瘦下十公斤。
「那不是很好嗎?」
「既然這樣,為何把我的消息賣給八卦雜誌?」
我拾起散落在長毛地毯上的黑白列印紙。這些紙是下周即將發售的周刊報導樣稿,上面刊登了我和某當紅演員的接吻照。如果只是這樣,頂多是篇隨處可見的熱戀報導,問題是——對方已婚。藝人爆出不倫向來都是罪該萬死。
「我不喜歡看到皮包骨。」
「很美吧?」
也有人提醒我,富豪不能只是花錢,還要做社會貢獻。我開始捐錢給受災地區與慈善團體,因為找到有意義的花錢管道而如釋重負,此時又冒出許多聲音,說我偽善,我忍不住在社群上抱怨「那些愛找碴的人,自己捐錢了嗎?」,隔天這件事被媒體大肆渲染,回過神來,我成了網友口中的「炎上女王」。
我不後悔整形,但得知世上至少有一個男人喜歡本來的我,莫名令我鬆了一口氣。
我將下巴泡在飯店浴缸的泡泡里,不自覺地咕噥著。
「波奇,等著吧,明年我一定請你們吃新地最貴的燒肉。」
「謝謝捧場,幫我……(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