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一冊(2/15)

第一卷

他五年前就是個感覺上還未脫學生氣息的人,如今應該都已經三十好幾了,看起來還是像個學生。不論怎麼看,都不像是個「生活充實的成年男人」。年過三十的男人穿著運動服的樣子,總覺得有夠悲哀。為什麼偏偏是這副打扮?為什麼暌違五年再度重逢是在這種店?不過,我並不想去思考箇中原因。

我猶豫著該不該提起他那件唯一留著沒扔的襯衫。

五年前他搬走後,我就把所有東西全都捨棄。這不是比喻,手頭上所剩的傢具、衣服、書或CD,總之所有能賣的東西全都賣了。

我正愁沒錢,因為那時候委託工作逐漸減少。我開始和他同居的前兩年,是我的事業高峰期,之後工作就慢慢減少了。

如今回想起來,那也是理所當然的。我並沒有特別努力,隨便畫的圖就能變成白花花的鈔票回到我手上讓我開始萌生「這行不過如此」的想法,目空一切。

轉瞬間,這世界開始厭煩我的畫作。主要收入來源的廣告工作飛了,雜誌的連載也被腰斬,就連零星的插圖工作也逐漸減少。

當時,我真的不明白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那段時間不論我再怎麼畫,不被採用的比率卻反而越來越高。即便我覺得自己已經多下工夫,卻老被嫌說「每次畫的東西風格都一樣,我們也很傷腦筋」。

那時候,我覺得「不是單獨一人真是太好了」。如果工作就這麼泡湯,我至少還有他。就讓他娶回家當老婆,幫他生孩子就好。我也差不多想這麼定下來。畫畫方面也不是說完全沒工作,只要想成是打工就好。

正好就在我萌生這念頭的同時,他便開始以冷漠的眼神看我。人為什麼能夠這麼敏感地察覺到有人想要依賴呢?

之前我們沒結婚也不是因為有什麼特別的理由,只是我們實在懶得理什麼儀式、戶籍或彼此父母之類的麻煩事,只想早點一起生活。所以,我們就這麼開始同居。那生活好舒服,感覺似乎會永遠持續下去。而且,他曾體貼地對我說「如果想穿婚紗,我們也可以來辦場婚禮」。不過那時我拒絕了,因為我覺得已經夠幸福、夠滿足了。

但是,他卻開始睥睨我。因為我們事先約好房租一人一半,他就說什麼「如果賺不到錢就去上班」。的確,這話說得一點都不錯。不過,我還是覺得大受打擊。

我們應該是彼此相愛的。既然如此,照理說一方遭遇困境時,另一方不是該出手相助嗎?如果今天立場相反,我也會很樂意成為他的力量。

兩人就在不斷反覆口角的情況下,不知不覺變成每天都得大吵一架,然後就持續好幾天完全不開口說話,我有天終於受不了這麼大吼:「如果真那麼討厭我就走啊!」然……(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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