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格拉斯坎討伐戰 (3)

正文

僅僅用「草窩裡飛出金鳳凰」這句話,還不足以完全描述「初木之矛」直斯是多麼奇蹟般的存在。


帝國北部的草原地帶是一片連皇室的聲音都無法完全傳達的蠻荒之地。每天結束時,都要確認自己的腦袋是否還安穩地待在脖子上。直斯就是在這片土地上生活的游牧民族的後裔。


當他懂事時,已經與家人分開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被拋棄的,也不知道為什麼被拋棄,更不知道是否還能回到群體的生活中。


他先學會了如何割斷鹿的喉嚨,而不是如何讀書;先學會了從路邊的屍體上獲取物資,而不是如何在商店裡購買東西。毫無疑問,那已經不再是人類的生活,而是野獸的生活。


——「直斯,你就像是用兩條腿走路的狼。」


初次見面時,埃爾卡說的那句話,直斯下意識地點了點頭。


埃爾卡之所以這麼說,原因顯而易見。當時的直斯披頭散髮,渾身髒兮兮地拖著一具麋鹿的屍體四處遊盪。


如今的他,整潔乾淨,是一年級學生中最受信任的人之一。只有埃爾卡知道,這種反差有多麼巨大。


無論如何,當時的直斯點頭,不僅僅是因為自己那寒酸的外表。


與少女的重逢,如今已成為遙遠的往事。文明世界的運轉速度比直斯預想的要快得多,草原上日復一日生活的記憶早已模糊不清。


當埃爾卡的父親——一位考古學家——發現直斯的魔法天賦時,將他帶回了自己的宅邸。那是直斯第一次品嘗到文明世界的食物:溫暖的湯和麵包。他一步步學習文明的規則,第一次使用元素魔法時,甚至將宅邸花園裡的古樹連根拔起。後來,他與埃爾卡一起進入了西爾維尼亞學院。然後,他們一起走出了入學考試的考場。


這些匆匆流逝的人生記憶,隨著在文明世界生活的快速推進,早已成為遙遠的過去。


然而,偶爾仰望夜空時,直斯還是會想起最初的那段時光。


——「直斯,你就像是用兩條腿走路的狼。」


在無邊無際的北方草原上,直斯獨自遊盪,靠著路邊的動物屍體為生,用自己領悟的魔法保護自己,以月亮為屋頂入睡。那個少年,無疑是被群體拋棄的幼狼。


年幼的直斯在意識到這一點時,只能下意識地點頭。


「原來,我過著如此孤獨的生活。」


在與人生伴侶初次相遇的那天,直斯才真正理解了「孤獨」這種情感。


這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呼……呼……」


直斯屏住呼吸,迅速檢查了埃爾卡的狀態。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在這座小山坡上,學生圖書館……依然安然無恙地矗立著。


「第三閱覽室。」


「這……這是……」


直斯全身……(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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