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卡繆的刺客》出版一事————長江俊和
出版禁止 1
二○一○年的五月,我第一次閱讀了《卡繆的刺客》這份被禁止刊載的報導文學。
正如〈序〉中所描述的一樣,我為這篇內容的奇異性感到驚訝,並極力地想將這篇作品公諸於世。
然而,出版過程卻是困難重重。
第一,若橋因被控殺人棄屍罪而遭到拘留,並接受精神狀況和責任能力的調查。若在審判期間出版本書將可能影響判決結果,因此,在判決正式出爐之前,要讓書內相關人士同意出版可說是極為困難。
第二,書中充滿了疑點。
一篇案發當時的報導記述如下——
「遺體被發現時,女性早已死亡多日,男子供述承認自己是在被害者家中將其殺害。」
(二○一○年三月八日出刊《山梨甲信新報》)
新藤七緒(假名)的死亡地點並非山梨別墅,若橋是在茨城被害人家中犯下罪行,也就是說,他和七緒的「屍體」相處了幾天。這是怎麼一回事?
此外,最令人摸不著頭緒的是「動機」。
若橋為何要置她於死地呢?作品裡對這點隻字未提,案發後的新聞報導對此也沒有特別著墨。(案發後只有山梨地方報紙報導此案,全國性報紙僅以小規模刊登。)
基於這幾點,出版時日遙遙無期。因此,我決定「等」。待案件真相大白後,再處理出版事宜。
說時遲那時快,案發三個月後的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凌晨,拘留中的若橋被人發現以衣服上吊身亡。案發現場未找到遺書,警方依狀況判斷他是自殺。因兇嫌已經死亡,導致若橋一案未審判先結案。
雖說結案降低了出版難度,卻無法釐清以上疑點。
為了不讓真相石沉大海,我開始著手調查。然而,當時並無任何八卦小報報導此案,若橋的自殺消息也僅被刊登在報紙一角,就連原本要刊登若橋作品的雜誌社也聲稱自己不知道詳情。我想,畢竟鬧出了人命,雜誌社大概是想和這篇作品劃清界線吧。
我試著聯絡負責偵辦該案的警官、若橋的辯護律師,但他們都基於保密義務拒絕受訪。
調查陷入膠著,情況實在不甚樂觀。
七年前殉情生還的情婦遭人殺害……這不是媒體最關心的話題嗎?為什麼幾乎沒有媒體報導?甚至找不到曾經採訪本案的記者。
不過,透過認識的媒體朋友,我還是拿到了一些未曾曝光的消息。
首先,根據警方推測的死亡時間以及兇嫌的供詞,新藤七緒是於二○一○年二月二十日凌晨遭殺害。事件於三月五日曝光,因此,遺體被人發現時已死亡兩周的時間。
「我沒瘋」——每一個精神病患都會這麼說。但他的這番話卻莫名地具有說服力。
七緒只是緊閉著雙眼,沒有回應我……
這句話令我匪夷所思。……(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