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話 山縣泰介

奪命炎上 全一冊

泰介確認可以在房間抽煙後,連續抽了兩根煙。

他一邊下意識地緩緩吐出紫色的煙,集中心神冷靜看待現況。

在萬葉町第二公園的公廁發現一具女屍。也就是說,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殺人事件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實際發生的事。這麼說來,理當開始搜查兇手;雖然泰介不是很清楚警方搜查嫌犯的流程,但不難想像是根據現場遺留的物品與指紋、不在場證明、動機等各種情報來辦案,排除個人心證、直覺之類的曖昧因素。

所以不會只憑網路上的貼文就鎖定兇手。

即便心裡明白,但方才看到的跟拍紀錄片還是殘留腦中。影片里的警察單憑行為鬼祟這理由,就認定對方形跡可疑,所以在實際逮捕前,形跡可疑成了警方判斷的重要基準。

這幾年都刻意少抽幾根,沒想到一回神,已經抽了第三根煙。

可能不會馬上逮捕,但要說警方毫不懷疑泰介也不可能;雖然完全不清楚那個帳號的持有人是誰,但實在模仿得太像,就連泰介也錯覺是自己在用的帳號。況且是在帳號所指的地方發現屍體,所以泰介肯定被視為頭號嫌疑犯,脫離不了干係的重要人物。

那為何警方還沒追查至這間旅館呢?泰介閉上眼,雙手交臂。在大廳櫃檯辦理入住時,提供了包括姓名、地址與年齡等個人基本資料。警方要是想查,應該輕易就能鎖定他的行蹤,難不成搜查十分順利,早已鎖定真兇?

試著建立出對自己有利的假設,但泰介想起自己對那兩位員警說的話,不由得搖頭。

「工作啊!車站前面的咖啡廳。」

警方會不會因此搜索車站前的咖啡廳,卻沒料到我會投宿旅館?泰介越想,心越累。

乾脆向警方說清楚,講明白算了。泰介的手伸向手機。我在這裡,不會逃,也不會躲藏,請保護我。不清楚警方是否會給予周全保護,但應該不會立刻被視為殺人犯,只要積極配合調查,說不定就能儘快釋疑,畢竟泰介真的沒殺人。

決定了,打電話——

促使他停止動作的是剛才那封信。


山縣泰介先生:

事態遠比你想像來得嚴重。

不能相信任何人,也沒有人會站在你這邊。

如果想得救,只有一個方法。

那就是逃,不停逃,只能這樣。

我希望你能真的逃脫。

廚餘。

肯定是因為昏暗而造成的錯覺。關掉庭院的照明設備後,只剩下從身後照來的微弱路燈。仔細瞧瞧,肯定會覺得自己的錯覺十分可笑。泰介用左手捂住鼻子,用右手將袋口往下拉。


既然推斷出死亡時間,是否可以由此證明自己是無辜的呢?泰介開始回想自己昨晚八點到十二點之間在做什麼,結果馬上絕望。他每天晚上九點前後都會出去跑步……(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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