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3/11)
直到寫出完美小說 全一冊
「不可能,為取材而死,這太沒道理了。死了就不能寫了。」
「你那是結果論。她的計畫可能是自己主動遇難,暫失消失,最後再平安歸來。一切都是為了創作。」
「就算這樣,那也是一起意外。」
「不,害死姬野的是野獸。」
野獸,這不是第一次從逸歌口中聽見這個詞。庄一沒想到時隔五年後還會再次聽見。
逸歌口中的野獸,並不是指棲息在森林裡的熊或鹿,而是無時無刻都存在於內心,靜靜等待出擊時機的一股饑渴衝動。
「是創作的野獸啊,庄一。」
庄一回家後,直接走到壁櫃前。拉出收在裡面的收納箱,拍掉灰塵,打開塑膠蓋,伸手進去翻找。裡面幾乎都是一些從老家帶來後就沒用過的小東西。
庄一找到夾雜在其中的托特包,把它拉出來。與記憶吻合,一打開托特包,裡面就是那台他要找的筆電。
粉紅色筆電,姬野以前用的那台,她的遺物。開始一個人生活時,下意識一起帶過來的。
電池當然沒電了。這台和自己現在用的筆電同規格,可以用自己的充電線充電。在一邊充電的同時,庄一打開電源,等待電腦開機。
出現在螢幕上的桌布是一張相片,游泳池畔,穿著制服的女學生用腳尖挑起水花。就如同當時一樣。桌面上只有幾個必要的圖示,資源回收筒的資料夾,一個完稿和一個撰稿中的資料夾,再來就是她提過用來保存靈感、上鎖的資料夾,總共只有四個。
庄一點選上鎖的資料夾,跳出輸入密碼的對話框。一個只能用半形英數字輸入的視窗。
姬野,庄一輕聲低喃她的名字,手機回應似地響了。他跳起身,低頭一看,是逸歌打來的。他回神,這時才終於發現自己連房間的電燈都沒有全部打開。
他一邊朝電燈開關走去,一邊接起電話,逸歌說:
「要寫推薦文。」
「推薦文?」
「電影場刊上要放的推薦文。對方上星期就開始催了,聽說明天是截稿日。平時很少打電話來的窗口有點著急。」
他就像在說別人的事情一樣,平淡地陳述事實。
「那就寫啊?」
說不定還有其他形容方式。那可能是一扇門,可能是一道牆,可能是一座牢房。如果不是自己這種冒牌貨,而是真正的小說家,大概就能說出更貼切的形容吧。
「小說家會分職業還是業餘的嗎?」
庄一此刻正站在那條邊界線前面。只要跨過那條線就無法回頭,再也沒機會重來了。只要答應了逸歌,自己就會跨過那條邊界線。
他拒絕逸歌一起吃晚餐的提議,在周日傍晚走出逸歌家。他走去車站的路上,一次也不曾回頭看向逸歌的公寓。
「那樣也沒關係,總比沒辦法寫好多了。你有空時再過來就……(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