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崖下(3/3)

可燃物 全一冊

《在此報告關係人的血型與慣用手如下:

後東陵汰 A型 右手

水野正 AB型 右手

額田姬子 B型 左手

下岡健介 O型 右手

濱津京歌 A型 右手

以上》


葛立刻回信通知收到報告,並把佐藤的報告內容寫在附近的紙上。葛習慣把資料攤開在自己周圍思考,因此所有情報都必須寫在紙上。

他又喝了一口茶,闔上筆記型電腦。

他先前把兇器所在之處分成兩種情況,然後否定掉第一種情況。那麼第二種情況又如何?兇器有沒有可能不在現場?

在這個情況中,不能忘記的就是腳印的問題。根據葛的下屬訪查的結果,搜索隊人員到達懸崖下方時,周邊並沒有腳印。搜索隊是多人一起行動的。如果所有人都說沒有通往懸崖下的腳印,那麼就必須相信這件情報。

也就是說,除了後東和水野以外,沒有人靠近懸崖下,也沒有人離開那裡,因此沒有人能夠從現場拿走兇器。

正確地說,在警察抵達之前,的確有人離開現場———那就是搜索隊及被救出來的水野。不過根據搜索隊的說法,他們除了救出水野之外,沒有帶走任何東西,而他們的陳述也是可信的。水野在獲救時,被毛毯包裹並躺在擔架上,因此即使他從現場帶走兇器,也無法在途中丟棄。如果途中沒有丟棄,應該就能夠在他身上找到兇器,但葛已經確認過水野身上並沒有兇器。

「沒有人拿走……可是兇器卻從現場消失了……」

葛腦中浮現幾種可能性。

如果暫時不去考慮懸崖下的條件,那麼隔著一段距離殺害被害人、並收走兇器這件事,並非不可能辦到的。簡單來說,光是將綁了繩子的兇器射向欲殺害的對象,然後再用繩子拉回兇器,就能構成兇器不在現場的狀況。然而如果把先前擱置的種種條件放回來,那麼第三者隔著一段距離殺害後東、再收走兇器的想法,就會顯得荒誕無稽,根本不可能辦到。

「當時是黑夜。」

犯案時間是深夜二十二點到兩點之間。更何況昨晚的「上毛雪上活動樂園」周邊是陰天,無法依靠月光或星光。在那樣的條件之下,要從確定沒有腳印的範圍之外將兇器射中被害人,未免需要太高超的技術。後東從懸崖墜落純屬巧合,怎麼想都不可能突然出現那種特殊工具。

然而葛還是謹慎地思考。朝著後東「投射」某樣東西是不可能的,那麼如果是「丟下去」呢?有沒有可能從懸崖上方丟下某種尖銳的物品,殺害在懸崖下等待救援的後東?

「……沒有。」葛稍稍笑了。光是去思考這樣的可能性,就表示他太累了。

手機來電的鈴聲響起。葛的沉思被打斷,猛然抬起頭。打來的是待在利根綜合醫院的下屬……(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手機版頁面由於相容性問題暫不支持電腦端閱讀,請使用手機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