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物

可燃物 全一冊


十二月八日星期一晚上十點五十九分,一一九接獲通報,群馬縣太田市昭和町三丁目的垃圾收集站起火了。

通報者是住在附近的磯俁洋一(三十一歲)。在後來的警方詢問中,他陳述當時想去便利商店買香煙,路上發現起火,打一一九通報之後,在鄰近民宅院子里找到水龍頭和水桶,便進入院子用水桶裝水,開始滅火。初期階段的滅火奏效,當第一消防小隊在晚上十一點十分到達現場時,火勢已經減小到肉眼無法辨識的狀態,不過消防小隊為了保險起見還是注了水,在十一點十六分確認火勢已經撲滅。

磯俁拿走水桶的民宅住戶谷村康太郎(七十歲)發覺到外面的騷動,在十一點八分打一一○報警。轄區分局地域課的兩名警察在十七分到達現場。谷村對他們說,磯俁未經許可侵入他的院子、使用水桶和水龍頭是犯罪行為。警察安撫慷慨激昂的谷村,記下磯俁的地址姓名後做告誡處分。

次日十二月九日星期二晚上十一點十二分,一一九又接獲通報,昭和町三丁目隔壁的川原町二丁目垃圾收集站起火。最早發現的是住在附近的下西美禮(十九歲)。根據她的陳述,她在自己房間里察覺到異狀,打開窗帘就發現火災。美禮立刻叫父母親打一一九,由美禮的父親下西久太(四十八歲)做通報。第二消防小隊趕到現場,立刻開始滅火,於晚上十一點二十二分確定火勢已經撲滅。災害僅限於兩包可燃垃圾被燒掉,並沒有延燒。

兩天後的十二月十一日星期四,上午九點二十分左右,受託處理部分收垃圾業務的「上毛清潔公司」員工坂田章清(四十一歲)在溝口町三丁目的垃圾收集站,發現有一包可燃垃圾起火。坂田想到有可能與連續火災有關,便聯絡該公司辦公室,在上午九點二十九分,由三田高生專務董事打電話找警方討論。轄區分局刑事課實地調查並訪查周邊居民之後,推測可燃垃圾被點火的時間是在十日星期三深夜,並調查附近有沒有同樣被燒掉的垃圾,結果在溝口町內另一處垃圾收集站,發現部分被燒焦的垃圾袋。

太田南分局認為,從星期一深夜起連續發生的可疑火警可能是縱火,因此開始調查。然而在調查體制尚未確立的十一日深夜到十二日黎明,以市區南部為中心,又發生三起連續可疑火警,每一起都以垃圾收集站為目標,其中一起在火勢很小的時候就被撲滅,另外兩起的火則自動消滅。犯案者仍舊不明。群馬縣警本部判斷太田市的狀況為連續縱火事件,決定設置調查指揮部。

縱火屬於搜查第一課的管轄範圍。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五早上,縣警搜查第一課的葛……(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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