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物(2/4)

可燃物 全一冊

時間過了凌晨兩點。徹夜埋伏雖然不是罕見的情況,不過這次的連續縱火事件並沒有在午夜十二點之後通報的情況。即便如此,葛仍舊沒有命令埋伏監督小組撤回。另一方面,他自己則離開會議室去睡覺。有些指導官會顧忌讓下屬留在現場熬夜、自己去睡覺,不過葛更擔心要是自己的判斷力低落,會導致案件拖得更久。

次日早晨,葛在六點出現在會議室,首先詢問昨晚的經過。徹夜守在會議室的刑警眼中布滿血絲,向他報告。

「沒有接到通報。除了站前的一件之外,沒有其他火災。」

到了早上七點,刑警從市內各處回來。縣警搜查第一課的刑警不論在智力或體力方面,都是縣內最精銳的成員,光是熬夜一晚並不會顯出疲色。轄區分局的刑警士氣也同樣沒有衰退。根據報告,昨晚並沒有發生可疑火警,甚至一整晚幾乎都沒有看到人影。沒看到任何人的刑警被命令離開去休息,不過有看到人的刑警就無法離開了。會議室內留下三組六名刑警。

搜查第一課的宮下與分局刑警的二人組,負責監視市區東部平和町的垃圾收集站。平和町是舊公寓很多的住宅區。葛要求宮下開始報告。

「監視地點附近有一座公園,名叫平和第二公園。公園裡常常會有未成年人聚集,因此生活安全課和地域課特別留意這裡。晚上十一點多,有大約四名年輕人聚在這裡喝酒、唱歌,其中一人把點了火的打火機丟出去。」

「丟出去?」葛皺起眉頭。「往哪裡丟?」

「往沙坑。我們聽到有一個人笑著說『好危險』。」

宮下接著請分局刑警繼續報告。

「我們掌握到丟擲打火機的年輕人身份。他叫小河峰雄,十九歲,目前職業不明。他有被輔導的紀錄,但是沒有前科。我在地域課的時候,曾經看過他幾次,也有他的大頭照。」

小河的行動雖然危險,但是和連續縱火犯的手法不同。宮下等人也充分明白這一點,因此在做報告時,態度中也透露出應該和連續縱火事件無關的想法。

葛問:「打火機在離開小河手中之後,仍舊是點燃的嗎?」

宮下與分局刑警的表情變得有些不安。

「是的,的確是點燃的。」

「那應該是燃油打火機。小河是那種會攜帶燃油打火機的人嗎?」

一般常見的內燃式瓦斯打火機是透過按下點火鈕,將瓦斯供應給火種;只要把按下點火鈕的手指放開,火焰就會消失。如果手指放開時,打火機仍舊是點燃的,那麼小河持有的應該是燃油打火機。燃油打火機相較於瓦斯打火機,一般而言較為昂貴,而且必須另外購買做為燃料的燃油、持續補充才行,因此算是屬於興趣範疇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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