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以語言砌成一座高牆/盛浩偉

東京都同情塔 全一冊

「語言是存有的居所。」

——海德格,〈人文主義書信〉


「打開門並不一定就有房間/有窗戶不能說就會有室內/不能說那裡就有人類或生或死的空間」

——田村隆一,〈人類的家〉


記得多年前曾在臉書上轉貼過一則日本新聞,獲得了不小的迴響。該新聞報導:日本的蠟筆、色鉛筆產業界皆改以「淡橙色」(うすだいだい色)取代過去慣用的「膚色」(肌色),原因是所謂「膚色」隱含了種族主義的觀點,並非所有人種的膚色都呈現同樣的粉嫩、紅潤貌,且對於深棕、黝黑、偏黃的肌膚則可能造成貶抑或排除的效應。除了這則新聞,還有很多類似的案例,比如在日本,對於視障者的稱呼,目前正式稱「視覺障害者」,或是親和一點會直稱為「眼睛不自由的人」(目の不自由な人),相對地,稱「盲人」可能就不那麼友善,而稱「瞎子」(めくら)則完全是歧視用詞了。當然,這種關注語言「政治正確」的風氣,當今的台灣——尤其在網路討論的場合——也並不陌生。

然而,代換了詞語,終究並不等於改變了現實,更何況,在許多語言學概論都會提到,人類語言的特徵之一,就是「為不實語言的能力」,講得更直白些,凡是人言,必然會出現謊言、搪塞、心口不一的狀況。我想到的另個例子是,近年台灣的日常及網路用語,逐漸受到中國用語影響——支持者謂之更精準生動,反對者則賤斥其為「支語」——其中,有一種說法叫做「搬運」,原本是指創作者將自己的同一支影片發布在不同的帳號與社群平台上;但漸漸地,這個說法也開始用來指將他人的影片拷貝下載,再上傳到自己帳號的行為。其實,原本就有一個很接近辭彙可以用來指稱這種行為:剽竊。然而,「搬運」與「剽竊」,兩者所蘊含的語感天差地別,後者的控訴意味濃厚,或許還會讓人覺得小題大作,但前者過度的中性溫和,又會讓人忽視這行為當中的道德缺陷。

有趣的就在於,這裡所指稱的行為,其實是同一個,但選用不同的字詞,差別並不在於表達不同的語意,而是發語者如何藉此折射自己那顆藏身於其後的心。

九段理江《東京都同情塔》的一大核心,就是在探討上述這樣的問題。

小說設置了一個近未來的平行時空,在那裡,建築師札哈•哈蒂(Zaha Hadid)設計的新國立競技場已順利落成(現實中,札哈•哈蒂提出的設計案先是於二〇一二年獲選,卻因造型前衛與經費飆漲,故於二〇一五年遭到撤換,未能落成),且東京也於二〇二〇年順利召開奧運(現實中,該屆奧運則是因為新冠……(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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