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屍體與欺凌(2/5)

同居者乃名為初戀的屍體 1

我只是想要做些什麼,讓自己不再痛苦而已。

「嗚啊啊啊啊啊……我又有什麼辦法啊…!谷川的母親可是議員啊………就連校長都管不了她了。而且……而且明明也確保過不會出現意外了。明明就是那群死小鬼的錯………我也只是一個平凡人而已啊…………我也有家庭啊…………」

她痛苦的嘶吼著。

「電話,不要忘了。」

我提醒她,然後頭也不回的離去。

下一個地方,是和野百合的家。我確認了地址,就在學校的附近。

在廁所中,我捧起水洗了臉。水珠從臉上流下,我瞇起眼睛,一遍一遍擦去眼皮上的水痕。直到外套的袖口都被我沾濕了。嘆了一口氣,乾脆將它捲了起來。

有個人在瞪著我,我愣了一下。

陰翳的眼神,眉頭因為緊張皺了起來,但又想要掩飾特意舒張開。導致看起來表情很憋扭。眼神底下雖然沒有黑眼圈,眼神十分的空洞、迷惘,卻透漏著一股說不清的感覺。

是鏡子。

我緩緩低下頭,讓水珠從瀏海流下。再度抬起頭的時候,表情緩和了一些,但依舊刺眼。

我想起了栞奈,又想起了她收藏的那一疊相片。我沒有和她談論過。

我並不是一個喜歡拍照的人,對於照相、攝影也沒有什麼研究。栞奈很喜歡拍照,和她出去玩每次都是由她掌鏡。那些相片也是這樣留下來的。只是我沒有想到她還一一洗了出來,甚至寫下感想。

照相的本質,便是將那瞬間的閃耀幸福記錄下來。這是我的大放厥詞。如果能夠和栞奈當初按下快門的想法一致的話,那就太好了。

將那剎那的情感、景色、感動、朋友、家人、戀人、驚喜、美麗、顏色、寵物。

模糊的過去以確切的像素保存下來。只不過,這件事情對我來說沒有意義。

我是一個無聊的人,遇見栞奈鬼魂前的日子稱不上幸福但也還過的下去。大學和高中的同學幾乎都沒有聯繫了,打工處和補習班也只是有認識的人。

舉個例子吧。現在的生活,與國中時相比,就好像是蹺蹺板的兩端。咫尺天涯,已經難以觸碰到了。當然,現在又因為她的鬼魂,讓我的身體違反了物理定律向上延伸了一點。………這簡直是在說我的人生只有栞奈在的時候才有意義。好吧…也不能說有錯。

總之,雖然現在並不快樂。不過我還是站在地上。沒有欠債,沒有重病,未來不光明,但也還過的下去。

打工完回到租屋處一頭栽進柔軟的枕頭中;將臉湊到電風扇面前;一時興起買了昂貴的蛋糕;模擬考的分數不錯;或著是看到有趣的影片。

「嗯!謝謝百合~那麼,我開動了喔。」

她認真的神情,微微勾起的嘴角。就像是真的在玩弄桃瀨栞奈……(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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