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逃避之路

Stuck With Me 本篇

Mai Tree 從來不會迴避對抗。

這就是為什麼我在社交媒體上有這麼多敵人。

但儘管如此,現在,我還是在儘力避開 Maan Mek……即使這非常困難。畢竟她是我的助理。我們每天都見面。我們每天都在同一個房間里。而且當有法庭開庭時,我們必須一起去。

最合理的辦法就是挑她工作上的毛病,然後向Prach舉報,說她犯了錯。但相信我,那女人從不給自己留下任何失誤的餘地。她那幾乎如同我的第二天賦般的過目不忘,簡直令人難以置信。

比如聯繫和安排與那位女士見面的任務,Maan Mek 完美地處理了所有事情。她把見面安排在了下午,正好是我有時間的時候。在與那位中年女士的會面中,她甚至舉起了自己的藍色筆記本,假裝在做筆記。

這位女士的案子一點也不複雜。這是一起民事案件。她和正在上高中的兒子住在一棟小房子里,周圍都是其他房屋,只有一條靠近河邊(或者有時是池塘)的出口,沒有通往主路的道路。這樣的房產被稱為「圍地」,即被其他土地完全包圍,沒有出入口。

多年來,這位女士靠賣甜點為生,晚上推著手推車出去,深夜才回家。她前面那棟大房子的主人出於體諒她的生計,好心允許她從他們的地塊通過。一切都很順利,直到今年初,那房子的主人不得不出售房屋。問題出現在新主人搬進來後,他們僱人建了個門並鎖上,阻止任何人通過。

新主人給這位女士和她兒子開了一個小門,但他們不允許她推著手推車通過,擔心會弄髒或損壞新鋪的車道瓷磚,那是他們停放大型摩托車的地方。結果,這位女士再也無法賣甜點,只能像現在這樣,去做清潔工謀生。

我曾經處理過類似的案子,那時我還在 Prach 的助理職位上,但那次涉及的是一塊大地皮和一位富有的客戶。

我們打算為這位女士申請「必要通行權」,根據《民商法典》第1349條。但是老實說,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最好的辦法是先作為律師去和新房主談談,而不是直接上法院。

當我答應接下這個案子,既擔任律師又做顧問時,那位平時總是鬱鬱寡歡的女士頓時淚流滿面,緊緊抓住我的手臂,感激涕零。她彷彿終於看到了隧道盡頭的光明。

她不斷感謝我,聲音顫抖,情緒激動。

我並沒有要求任何諮詢費或法律費用,而是告訴她,一切都解決了之後再討論付款問題。

這是我第一次像個「好人」一樣做事,老實說,我並不確定這位女士最終是否能支付費用。但我已經接手了這個案子。

辦公室里恢複了寧靜,只剩下律師和助理。Maan Mek一直保持著一貫的冷漠表情,突然對我……(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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