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因為我的世界裡只有她
逆轉時光只為你 Reverse 4 You 本篇
我剛回到家,Vi正忙得不可開交,一邊收拾著娃娃,一邊在鏡子前試穿新衣服。她迫不及待地想看看自己穿上的樣子。她真的很喜歡這些新衣服,大概是因為平時我們根本買不起這麼好的款式吧。她把新衣直接套在校服外面,興奮地蹦來蹦去,就像只開心的小兔子,眼睛裡閃爍著亮晶晶的光。
「太棒了!她簡直就像個金主媽媽!」
這話一點也不誇張。P'Four本來就很有錢,而且花起錢來就像在執行某種「必須花光」的任務似的。
「快說快說!親密之後發生了什麼?」
我臉上的笑容一下子收了回去,順手在Vi頭上輕輕敲了一下,怪她嘴太快。Vi噘起嘴,一臉無辜地解釋,說那些畫面是自己突然冒出來的,她也控制不了。
「別擺出那種恐龍家長的架勢啦。小孩子分得清是非的。愛情和親密關係是交織在一起的,又不是一定要結了婚、或者到了三十歲才能有。」
我眯起眼睛,警告似的看著她。Vi卻一臉天真無辜地抬頭望著我,眼裡全是好奇。我最終還是敗下陣來。畢竟我們倆關係特別好。是時候正式告訴她了——我和P'Four在交往了。當然,太詳細的部分不能講,只是簡短地說明一下我們的關係開始了。當她聽到「在交往」這三個字時,反應堪稱爆炸。她一頭撲到沙發上,對著枕頭尖叫。我皺起眉,看著她誇張的反應,心裡想:這不該是我才該有的表現嗎?
「初戀!唯一的愛!一輩子的浪漫啊!」
喊完,Vi把枕頭抱在膝上,興奮地對我比了個大大的雙手點贊,臉上的笑容像盛開的花。我翻了個白眼,忍不住想捏捏她的臉。
「那你都看到了什麼?」
她笑成了兩彎小月牙,
「你們結婚了,還登記了!」
「在我們國家?」
我忍不住發出一聲輕笑,覺得有些諷刺。畢竟以現在的局勢來看,或許還得等個十年二十年才有可能吧。
「現階段,最多也就靠《生活伴侶法》了,但它和《泰國家庭法典》不一樣,後者只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不只是稱呼不同,連賦予的法律權利也差很多。」
「好複雜啊……我聽不懂。反正法律上說能登記就能登記吧。」
我其實也沒心情展開一場法律大講堂,但既然自己以後是要做律師的,總得練練溝通能力。
於是我坐到她旁邊,盡量用簡單的話解釋:
「聽好了。泰國《民商法典》第1448條規定,只有一男一女登記結婚後,才算正式成為『夫妻』。」
「懂了。」
「我哪有騙人?」
「Wa啊,阿姨真的很感激你。你年紀輕輕,就一個人辛苦養著妹妹。我兒子也常誇你呢。」
「哦對了!P'Four也幫你取了個小名哦。」
我的回應空洞而微弱。……(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