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逐漸變得安定的共同生活
一廂情願的思念無法傳達,最終只能煙消雲散 2
自從將志村秋子接到我的公寓開始共同生活以來,我們曾數次向名古屋市的配偶暴力諮詢支援中心進行諮詢。
諮詢過程中,根據志村秋子向負責人說明的日常生活狀況以及傷勢,對方表示足以認定她的男友構成家暴。
因此,對方也提議讓她入住庇護所,但考慮到我現在的房間已經像是庇護所一樣,而且志村秋子本人也說比起公營的庇護所,在我這裡生活更安心,於是我們決定暫時繼續在我這裡共同生活。
但是,志村秋子這樣還好,近藤美月總不能一直寄宿在男人的房間里吧?她有工作,今後打算怎麼辦呢?我正為此擔心著,沒想到她竟然說:「房租和水電費我出一半,請讓我就這樣繼續同居下去吧。」
近藤美月說:「那樣更省錢,而且一個人住的話,自己做飯很麻煩,總是吃外賣或者熟食,打掃和洗衣服也變得馬馬虎虎的。但是三個人一起住的話,飲食規律,家務也分擔,不是很輕鬆嗎?」她表示想以所謂的合租形式繼續下去,並告訴我她打算退掉原來的公寓。
也就是說,她並非只是暫時避難,而是希望正式開始同居生活。
在這近兩個月的生活中,我確實感覺到她們對我的信任,但我一直以為她們在我這個男人的房間里避難只是暫時的、萬不得已的特例,所以聽到這話還是吃了一驚。不過,對我而言,家務和經濟方面的負擔減輕是件好事,更重要的是,如果現在近藤美月搬出去,就會變成我和志村秋子男女兩人單獨同居的生活,這對我一個人來說擔子太重了,所以我接受了近藤美月的提議。
於是,我們正式分配了房間,把原來的卧室讓給她們兩人使用,把之前當儲物間的房間整理出來作為我自己的房間,並且也規定了家務等的分擔和規則,正式形成了合租的模式。
順便一提,志村秋子辭掉了工作,沒有收入,所以我沒有讓她出錢。志村秋子雖然說「等我能工作了就還給你」,但我把這看作是援助,所以即使她不還也沒關係。
關於錢的事情,從她們最初來避難那天起,我就考慮過給予一定程度的援助,但後來發生了一件事,讓我決定全面援助她。
記得大概是共同生活開始一個月左右,志村秋子的瘀傷和傷口已經不那麼明顯,傷勢也基本痊癒的時候,近藤美月說:「難得傷也好了,我們去剪個頭髮,打扮得漂亮一點吧。」於是安排了美容院,準備帶志村秋子去。
志村秋子因為覺得浪費錢而推辭,我便說:「錢的話我全部出。順便也去配副新眼鏡吧。」把錢遞給她,並示意近藤美月多少強硬一點帶她去。
那時候,志村秋子反覆問我和近藤美月:「真的……(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