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壓倒性的證據作戰

一廂情願的思念無法傳達,最終只能煙消雲散 6

第一次協商,是在對方的律師事務所,只有雙方代理人出席。


當天從藤虎律師那裡得到的報告是,對方的要求和主張與之前無異,依舊是以我的家暴為由,要求離婚、精神損失費和財產分割。


對此,我方則表示同意離婚,但家暴一事純屬子虛烏有,並要求對方出示證據。

然而,對方拿出的證據,只有一張治療一周的診斷書。日期是秋子離家出走的前一天。雖然也確認了是否還有其他證據,但對方似乎表示目前從秋子那裡收到的就只有這個,即使如此,她依舊聲稱自己從以前開始就日常性地遭受家暴。


據藤虎律師說:「對方的代理人完全是小看我們了呢。大概是從之前和柏木先生您面談時的樣子,判斷我方並沒有足以證明清白的材料吧。」諷刺的是,我懦弱的態度,似乎反而誘使了對方的掉以輕心。


據說,女性申訴受害的家暴案件基本不會敗訴,對律師而言是份肥差。所以,對方的律師才會欣然接受委託,又從我的樣子判斷可以掉以輕心,大概沒怎麼費心工作,就已經自以為勝券在握了吧。


確實,最早那個時候我們這邊作為家暴的證據,也只拿出了診斷書而已。因為澤村勝也本人想逃跑,我們才向他的工作單位和老家也寄送了內容證明書,對方不想把事情鬧大,才得以和解。如果當時對方也雇了律師進行抵抗,恐怕會花費更多時間吧。

而且上次,有我和近藤美月作證,也有向專業窗口等諮詢的記錄,但這次似乎連那些都沒有。

那時候,我曾非常感謝律師,覺得多虧了他才得救,不過現在看來,藤虎律師雖然沒有明說,似乎那位律師其實並不怎麼有能力。


第一次協商之後,藤虎律師指示我們說:「再多準備一些能作為證據的東西吧。」於是我們緊急製作了資料,把我和美佳子嫂子、我母親以及近藤美月四人,日常與秋子在手機上的聊天記錄全部轉成了文字。當然,裡面完全沒有秋子提及家暴的言論,儘是些與家暴毫無關係的日常對話。

日常遭受家暴的人,通常是不會和加害者以及周圍的人進行如此悠閑的對話的吧?這就是旁證。


這些準備就緒後,我們向對方代理人提議進行第二次協商,並決定我也出席。結果近藤美月也說要一同出席。

我本想以店裡需要營業為由拒絕,不想給她添麻煩,但她卻用一貫的調子一句「那種事不用在意」便把我打發了。向藤虎律師確認後,他也同意了,於是最終決定近藤美月也一同出席。


第二次協商也定在對方的律師事務所進行。

出席者,對方只有代理律師一人。我方則有藤虎律師、我以及近藤美月。

藤虎律師對我……(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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