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一冊(8/13)

匣中的失樂 上卷

「完全正確!你什麼時候學會讀心術的?」倉野露出些許慌張的表情。

奈爾玆噗嗤笑了。「就像愛倫坡的《莫爾格街兇殺案》一樣,杜賓偵探每次都能猜中同行友人內心想的事情……啊哈!主要是,你可能想到的事,我也同樣想到了。」

「對了,你要寫的小說既然已經像這樣在現實中發生,應該沒辦法再寫下去了吧?」

奈爾玆聽了,忽然停止微笑,用帶著某種含意的語氣回答:「當然會寫。」

「真的嗎?可是,你準備寫主角是真實姓名的小說,對吧?」

「所以才要寫呀!先別說這個,從誡律問題開始吧!如果太多會令人煩膩,所以還是以十項左右最適當。」

「我贊成,這樣最好,為了推理競賽而訂的誡律。」

「沒問題!那最初就是那條誡律了,亦即,詭計必須是古今中外的小說里未曾使用過的全新方法。或許全新很困難,但各位都是偵探小說專家,就任憑個人的經驗與良心了。第二是,希望解決的方法具有讓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的說服力。」根戶提議。

羽仁也補充,「恩,是應該這樣。尤其是那種刻意經營而且勉強解題的小說也令人作嘔。所以第三項應該就是,解決的內容必須有趣,也就是說,有趣非常重要。」

他小心冀翼地撩高機細的頭髮,熱切地強調有趣這項重點。

倉野當然不甘認輸。「那我也提出意見好了。行兇手法必須是兇手反覆思考、仔細演練擬定而成,因為這是偵探小說的精髓,若只是偶發事件而成為命案現場,那就令人受不了。這正好也是為了曳間!曳間並非單純由於偶發事件而被殺害。關於殺人的計畫性,希望各位謹記在心……我們之所以舉辦推理競賽,是因為在我們這些偵探里躲了殺人兇手,而且兇手表面上看起來是個大好人……這麼說雖然有些失禮,但至少讓人料想不到兇惡的殺人者戴了一副面具,潛伏在我們這些怎麼想都不可能在現實中殺人的一群人當中,所以這是大前提!這種人會犯下殺人罪行,不可能使用一般的詭計。雛子,例如假定妳打算殺害某人……妳會怎麼做?自認為是偵探小說通的各位,絕對會使用前所未有、經過反覆擬定的詭計吧?」

「那是當然!目標一定是任何名偵探也無法識破的完全犯罪。」雛子眨動大眼睛的雙眼皮,既可愛又可怕,讓人連想到未來女中豪傑的模樣。

「就是這麼回事!所以,嚴禁觸及偶發之類的題材。還有一點,就是第五項,暫且定為並無共犯,因為有共犯的殺人事件很無趣!」

說到這裡,霍南德從黃色暗影中探頭出來,揶揄似地打岔道..「討厭偶發事件的人或許只有倉野吧!不過這樣……(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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