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話 是我先上了她的,所以……簡稱OSS! ①(2/2)

不知不覺間就上了御宅社團公主、對宅男溫柔的辣妹、做爸爸活的郁嬌地雷女,以及裝可愛的小惡魔系後輩。而且這些女孩背後全都有一個疑似主人公的陰沉宅男,太糟了,怎麼就變成BSS了呢 本篇

隊長用認真的眼神看著我。我從他的眼神中感受到了慈愛,或者說某種父性。


「對方既然是處女,那就說明單戀的對象很遲鈍吧。這樣就算被橫刀奪愛,也沒什麼好抱怨的吧。」

「嘛,那倒是。」

「戀愛就是先到先得。」


人渣們也表示贊同。


「我希望令司君能早點當主唱。但是你清醒的時候,不是不好意思在人前唱歌嗎?」

「那…確實是這樣…」

「現在是我在代唱,但如果以後要進軍主流樂壇,還是需要你的聲音才行。或者說,我自己也想辭去吉他主唱,專心做DJ、鍵盤和編曲。」

「那…真是不好意思。」

「戀愛啊,是在清醒狀態下做的最愚蠢的事。令司君你很內向,很在意周圍人的眼光,但那是因為你害怕與人交往,害怕害羞。所以我們這些大叔希望你能在這裡挑戰一下戀愛。」


隊長微笑著說:


「性愛雖然很舒服,但如果心靈真正相通的話,應該會更好。我相信這會給你唱歌的勇氣。」


戀愛真的有這麼大的力量嗎?我已經做過很多次愛了。看來以後還要加上一些心靈上的交流。但是。


「吶,令司君,你其實很喜歡唱歌吧?」

我點了點頭。

「那就!來談戀愛吧!挑戰一切!放心吧!」


「「如果你失敗了,我們會狠狠地嘲笑你的!」」


夥伴們在鼓勵我。而且我被甩的時候真的很不甘心。既然如此,反擊也沒什麼不可以的。我現在是這麼想的。


「我知道了。我會試試看的!雖然我被甩了!但我會去追求她們的!」


聽到我的話,夥伴們都笑了。然後我們舉起酒杯。


「「「「乾杯!!」」」」


新的起點從這裡開始。我要挑戰的不是帶女生回家,而是戀愛。我不能就這樣被甩了。我要俘獲她們的心!大概就是這樣吧。是我先做的。她們應該愛上我!我要用我的全部身心去征服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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