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湮滅證據

十誡 全一冊


「喂,里英,里英!」

這天早上,我再次被父親慌張的叫喊聲吵醒。

我甩了甩頭,穿上外套,解開房門的鎖。

「你醒了嗎?出事了,又發生了命案,大家都在樓下集合了。」

父親神情異常冷靜地告訴我這件事。

「誰死了?」

這句話幾乎是脫口而出,話一出口,我才意識到自己的反應過於冷漠,直接跳過了應有的震驚與遲疑。然而,父親只是微微愣了一下,並沒有責備我。

「總之,下去就知道了。」

他說得沒錯,反正缺席的人就是死者。


玄關大廳中,剩下的四個人已經聚集在一起了。澤村先生、草下先生、野村小姐,還有綾川小姐。加上我和父親,這就是所有人了。

見大家到齊,草下先生舉起手中的月曆紙片,展示給眾人看。

「這個又被留在玄關門廊上了。」

這張紙片無疑是兇手留下的新指示。草下先生一早醒來,便像取早報一般,去檢查玄關是否有新的訊息。果然這次又發現了一張月曆碎片。而且月曆的照片是相連的,顯然與前兩天留下的字條來自同一個人。

這次的指示是迄今為止最長的一條。草下先生先念出開頭:


藤原因違反指示,試圖解除炸彈或逃離小島,因而死亡。發現這則訊息的人,應立即召集別墅內所有人,前往工具小屋,打開地下室的蓋子,確認藤原的屍體。

然而,確認時僅限於地面上觀察,任何人不得進入地下室。因為地下室內留有能夠明確指認兇手的證據。此外,現場周圍的任何物品皆不得觸碰。


指示後面還有更多確認屍體之後應該採取的行動。

草下先生沒有繼續念下去,而是把紙條折起來。

「接下來才是問題,總之我們先去看看地下室的情況吧。畢竟指示上是這麼寫的。」


「對,指示上是這麼寫的。」

兇手還親切地特別提供了預測時間。雖然對於兇手來說,完全不必多此一舉,但如果在完全不知道何時結束的情況下待在房間里,可能會有被恐懼驅使的人突然做出脫序行為,因此事先確定時間想來比較安全。

「兇手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把屍體運出去後,兇手打算怎麼處理?」

我們六個人的步調完全一致,彷彿默契十足。大家似乎都已經開始習慣依照兇手的指示去確認屍體。

每個人洗澡的時間限制為二十分鐘,絕不可超出時限。洗澡的順序必須按照先前開關房門的順序進行。在往返浴室的過程中,必須大聲開關房門。下一位洗澡的人,須在聽到前一位關門的聲音後,才能離開房間前往浴室。

在各房間被封印之後,矢野口的手機將被設置於屋內某處並開啟錄音模式,隨後兇手便會離開別墅前往處理屍體。

儘管我試……(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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