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湮滅證據(2/4)

十誡 全一冊

當所有人都洗完澡後,才可走出房間並互相見面。

然而,自由時間僅限於三十分鐘,之後所有人必須再次回到各自房間等待,直到次日早上九點半門鈴連續響起為止。於此期間,兇手將播放手機錄音,確認兇手不在時,是否有人曾經交談或發出可疑聲響。等待的期間,所有人必須儘可能避免離開房間或去上廁所。

只要以上所有步驟皆確實遵守,待到翌日清晨,兇手便會允許大家聯絡外界,讓船隻前來接應。


漫長的指示終於結束。

草下先生將月曆的紙片疊好,沉重地站起身來,其他人也跟著起身。

「兇手要我們做指示上的這些事嗎?兇手會親自把藤原先生的屍體丟進海里,於此期間,我們則必須關在別墅里,是這個意思吧?」

澤村先生確認似地詢問。

「嗯,應該是吧。這樣就能在不讓人察覺兇手身份的情況下銷毀證據。這還真是精心設計的計畫啊。」

草下先生揮了揮寫著指示的紙條。

隨之而來的是一片沉默,我們彷彿是課堂上被老師拋出數學難題的學生。大家都在思索,是否還有服從兇手指示以外的其他選項。

如果想不出其他辦法,就只能照指示內容執行。難道這樣就好了嗎?我心裡其實希望有人能替自己做出決定。

「兇手果然拿著工具小屋的鑰匙吧。想來也是,這種東西不可能隨便丟掉,總是會留著以防萬一。」

草下先生提到了第一天大家討論過的問題。

兇手到底是一直攜帶著工具小屋的鑰匙,還是已經將其丟棄?從指示的內容來看,鑰匙應該還在某處,否則兇手就無法從工具小屋裡拿出橡皮艇。

如果是這樣,我們是否有辦法搶走鑰匙——除了兇手以外,在場每個人的腦海中,或許都閃過了這樣的大膽想法。

然而最終來說,這個想法並不現實。兇手不一定會隨身攜帶鑰匙,甚至可能將其藏在島上某處,找到的可能性極低。此外,一旦開始搜尋鑰匙,兇手可能會立即決定引爆整座島。

一直沉默旁觀的野村小姐輕聲說道:

「在銷毀證據的期間,我們的性命只能交到兇手手上了呢。」

其實別說銷毀作業的這段時間,自從兩天前早晨開始,我們的生死就已經在兇手的掌控之中。但我明白她想表達的是什麼。

接下來,兇手將會留下我們五人在別墅內,獨自駕駛橡皮艇出海,處理藤原先生的屍體。兇手理論上也會攜帶引爆裝置。萬一兇手心血來潮,決定在海上引爆炸彈呢?這樣一來,兇手就能在保障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將我們所有人一併殺害。

正如澤村先生所說,讀書有助於保持冷靜,即便只是裝作在讀書,也多少能讓心情穩定一點。

九點三十分,秒……(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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