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side 藤宮光莉(13/13)
如果這就是『愛』,誰能告訴我『喜歡』的定義是什麼? 1
我們是真的相互喜歡,只要能在一起就很開心。
只是牽手並沒有太強的違和感。但到了擁抱或是接吻這種程度的行為時,我本能地想去迴避。
所以即使過了幾個月,我和春佳肉體上的接觸也沒有增加。
當時的我,並沒有意識到這並不「普通」,也沒注意到春佳的心情。
只要能和她在一起我就很開心了。我一直滿足於這種關係。
「啥?你還沒對她出手?真是奇怪,小春佳明明那麼可愛。」
「不想碰她?那你是真的喜歡春佳嗎?」
漸漸地,朋友們也開始這麼說。於是,不知是因為急躁,還是想要證明自己的感情,我邀請春佳和我在聖誕節約會。那時她雖然滿臉通紅,但卻露出了安心的笑容,欣然答應。
等到了聖誕節當天……結果就是,我失敗了。
那天過後,我們的關係急轉直下。之後的事不必多說,到最後我們分手了。互相傷害過後不歡而散,留給彼此的只有傷口。
從那以來,我一直在想。
我那時該怎麼做才好,如何才能避免那種結局。到底是什麼導致了那樣的結果。我做錯了什麼?我不對勁嗎?我不「普通」嗎?
在一切的疑問中,只有時間悄然流逝。後悔在我心中越積越沉,無法癒合的傷口化膿。對失去的恐懼讓我變成了膽小鬼,我認識到了一個人待著是多麼輕鬆,並習慣了孤獨。
到了大一秋天。
出於興趣我選了性別論的課,在課上我才接觸到對他人沒有性慾望的性取向——無性戀。
一瞬間,我感覺腦中有電流穿過。就是這個!
我終於理解了,我就是無性戀。
我一直以為自己奇怪,不正常,現在終於肯定了自己。
然而。
如果這樣,那麼……
膽小束縛了我的手腳。無論再怎麼掙扎也終將失去,這樣的想法佔據了我的心。
我既不會幹涉他人,也不希望被他人干涉。
——直到某個冬天,我遇見了她。
在一起會覺得開心,是這種感覺嗎?
我想了又想,最後放棄了思考。
一介大學生之流又怎麼可能找到。
想要在一起的心情,難道不屬於這些嗎?
這成了我對事物的看法。
況且,憑語言也不能夠確切地表達感情。
就這樣,我逃避了這個問題。
過去的傷痛、後悔,以及這個事實,成了我身上的枷鎖。
那麼,「試圖用語言來證明」,這種方式本身就是錯誤的。
那這和友愛有什麼區別?和親愛有什麼區別?和信愛有什麼區別?
雖然選擇視而不見,但有一點毋庸置疑——我並不「普通」。
這樣就好,就這麼活著就好。
「戀愛」是什麼?「喜歡」又是什麼?
眾多著名的哲學家都向這個命題發起過挑戰,但也沒有得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