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牢獄學舍殺人事件 未完圖書委員會事件簿 全一冊
案件還在繼續。
長假中天氣一直很不好,收假的第一天卻諷刺似的晴空萬里,正午時分,泳池底發現了一名少女的屍體。
「日向、日向」短髮女生沖向已蓋了布的擔架,周圍老師連忙拉住了她。「放開我。為什麼,日向怎麼會」
女生驚叫著、嗚咽著,而在泳池邊,發現兇案的學生正一臉很難看的神色,對著一群穿西裝的大人滔滔不絕地解釋著。
「休息時間我正在走廊里和班上同學閑聊,忽然隱約聽到點聲音,像是從跳台上往泳池裡跳的水聲。我就打開緊急出口看了下,竟然真的好像有人晃動在泳池正中央。 不是,別的學生為什麼沒注意到?這我哪知道。只是碰巧我人剛好在緊急出口旁邊吧。教室里又看不到泳池,現在這個時期連游泳社也不用泳池。不是,就因為我是第一個喊叫起來的就要懷疑我?說不定有人比我發現的更早呢。 你說足跡嗎。再問一百遍我也只能回答沒有。別的同學和老師肯定也是一樣的答案。」
學校的泳池邊上如今已被發現兇案的師生和調查人員踩踏得一片狼藉。還有一大片的水漬,這是打撈屍體所留下的新鮮痕迹。現在離開放泳池的季節還早得多,裡面的水是舊的,已很渾濁了,若不凝神去看,很難望穿池底。
「出口?說了不知道了。既然門是關著的,那就是從圍欄翻進去的吧。」
泳池外側被圍欄圍了起來,其中一角設了門,連接著一條短短的走廊通道。圍欄有二三米高,強度也正常,想翻過去並不難。但是。
「我當然不知道為什麼她會沉在那裡。這是警方該查的事吧。」
屍體沉在泳池的正中央,離泳池邊緣六米遠。
更巧的是,被害人的身體上被綁上了鐵質啞鈴,而用的線偏偏就是鋼琴的琴弦。
將屍體沉入池底,是想隱藏蹤跡嗎。但是兇手也應該知道會發出入水聲,很可能引來注意。
就算被害人再怎麼瘦小也得有幾十公斤,何況還纏了重物,要想僅憑力氣不留足跡不留痕迹地將屍體扔進水池的中央幾乎是不可能的。
還是說,是從高處扔進去的呢。
教學樓的二樓是高一教室,三樓是高二教室,四樓則是高三教室,屋頂上欄杆扶手後隱約可以看到供水塔的影子,或許可以從那裡設置一個滑梯類的道具?荒唐,這樣做沒有任何意義。
被害者——日向,兇手為什麼要讓她以這樣的方式死去。
屍體剛被運出去,死因和死亡推定時間都還不明。但考慮到至今發生的案件,很難認為是單純的自殺。
什麼人用了什麼手段,而且,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在這所牢獄般的學舍中,是否有人正在暗處竊笑?
不甘、無力,我除了握緊了雙拳外什……(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