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千金瑪麗戈爾德。(02)
浪漫小說里的主角只喜歡我 3
『早知道距離這麼近,就該把信的內容改一改的』
暫且不論為何瑪麗戈爾德伯爵家會在這般近處,蘭塞爾更在意的是昨天他寄出的那封信的內容。
—我是居住在但丁領地的蘭塞爾·但丁。想見你但距離實在太遠了。
簡而言之就是這樣的內容。
『在她眼裡我肯定像個相當奇怪的傢伙吧。』
要說這是住在騎馬往返兩小時距離的小鬼寄來的信,未免也太可疑了。
但又能怎麼辦呢。
事情已經發生了。
『反而更好。』
瑪麗戈爾德就在附近。跑著去的話,今天馬上就能見到她。
一大早就醒來的蘭塞爾趕緊穿好衣服。
「父親,我要出去一下。」
「不行。」
「啊?」
蘭塞爾被揪著衣領直接懸在了半空中。
「臭小子。工作日早上要和你哥哥們一起練劍術的事這麼快就忘了?想當騎士就一天都不能落下訓練。」
「……自學不行嗎?」
「哈哈哈!整天就知道逃跑的傢伙還說什麼自學!」
「啊,其實……和住在附近的……伯爵千金約好了見面。」
「什麼?你是說瑪麗戈爾德小姐?」
「就在那個瞬間!盤踞在山區的敵軍突然如潮水般涌了出來!」
「呃啊!」
「趕緊洗漱準備出發!今天要騎馬去遠一點的地方!」
『凱爾·但丁。七年後我一定會長得比你高,等著瞧吧。』
『……確實需要鍛煉的身體啊。』
本來這把木刀就做得很重。
畢竟信上寫了想見面。
但丁子爵像吃飯一樣經常講述的那些武勇傳說,其實是從群島地區著名的騎士文學《夜之騎士》中摘錄的。蘭塞爾直到第五次輪迴才知道這個事實。
寬扁的木刀內部嵌入了近1.5公斤的鐵芯。整體重量輕鬆超過2公斤。
「總之,只要你們努力學習,也能成為像我這樣偉大的騎士,明白了嗎!」
「噗,蘭塞爾,你真是個弱雞啊?」
「呸!滿嘴胡話也不害臊!素未謀面的千金小姐憑什麼要見你這種傢伙!」
「凱爾,別嘲笑弟弟。」
呃。
「啊嗚!」
蘭塞爾也握緊了系在腰帶上的木劍。
「我願獻上自己的靈魂、性命與貞潔來開闢這條道路!請速速撤離此地!那些敵軍就由我來阻擋!」
握著木刀的手已經處於超負荷狀態了。
「哇啊!」
單方面的約定也是約定嘛。
雖然很快就被落在頭上的爆栗打得齜牙咧嘴。
「不,還是別說了。咳咳。」
「哎,這麼弱雞要練到猴年馬月啊。」
蘭塞爾暗暗露出了會心的微笑。
「可以告訴母親嗎?」
『……』
「是!」
「天氣真他媽棒!哈哈哈!」
「噢噢噢!」
約定確實是有的。
後來才知道的真相。
騎馬轉悠了好一陣的他,把三個兒子……(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