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千金瑪麗戈爾德。(13)

浪漫小說里的主角只喜歡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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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戈爾德要走了。』


蘭塞爾知道第一皇女的話並非謊言。

既然是在十歲就家道中落的傢伙,實際開始逃亡的時間應該比那更早吧。今後還會無數次遭到皇室的追捕。

很快就要隱姓埋名地生活,最終可能還是會走向沒落。

這是理所當然的。

確實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是要我忘記瑪麗戈爾德,乾脆投靠她那邊嗎。』


是啊。

確實如此。

按常理來說,那樣確實更好。

瑪麗戈爾德本就是註定沒落的存在,這麼想確實沒錯。

-選擇明主也是騎士的能力之一。

這話倒是不假。

在這個時代,騎士選對主公本就是生存之道。

蘭塞爾比誰都清楚這個道理。或許比任何人都更清楚。

若論資質,第一皇女堪稱最優質的潛力股。畢竟她可是帝國第一順位繼承人。

事實上蘭塞爾過去就是這麼做的。他投靠過第一皇女。不止一次,而是好幾次。

除去那個連身份都成謎的「主君」外,自重生以來蘭塞爾已經三次與她結盟。


「什麼騎士道,見鬼去吧。」


他嘴角泛起冷笑。

選擇明主本就是騎士的能耐。

該死的蜂蜜糖。

不是…您看這個情況…

她永遠只想要些微小的幸福。


—但蘭塞爾是第一名啊?


—所以明白了吧?蘭塞爾。

極其微小的幸福。

年幼的瑪麗戈爾德小姐。


蘭塞爾握著一對戒指,久久說不出話。原來如此,難怪當時她哭得那麼傷心。


「所以說。」

瑪麗戈爾德拔劍逼近的身影浮現在眼前。

突然間。


就在這時。


『都怪我沒保管好那件東西。』

在森林裡。

「怎麼會…在這種地方……」


寒光閃爍的劍刃緩緩逼近,最終抵住了蘭塞爾的肩膀。


微小的幸福。

在慶典時。


那是她說要送第二份禮物時,突然將森冷劍鋒指向蘭塞爾那天的記憶。


在河邊。

年幼的主君與年幼的騎士。實際上不過是素未謀面的少女與少年。

什、什麼情況?

「是戒指啊。」

「……真是可悲啊,瑪麗戈爾德。」

是啊。


『……』


『還沒和好呢。』


最終蘭塞爾連句像樣的道歉都沒能說出口。


這樣真的可以嗎?

蘭塞爾你…不是騎士?

夕陽西沉,暮色四合。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嗎?當然不是騎士。按常理來說,十一歲怎麼可能當上騎士。

鑲著寶石的戒指。

稀疏的星辰在夜空中閃爍。

並不是弄丟了。

『說實話,要等十年才能收到的禮物,不覺得太吊人胃口嗎,瑪麗?』

仔細想想,這確實是個古怪的授勛儀式。

「……?」

望向男爵領綿延的方向,恍惚間似乎能看到她的身影。


時常拿出來把玩,不知不覺竟弄丟了。


這確實是蘭塞爾的錯。

蘭塞爾對這句話深……(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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