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千金瑪麗戈爾德。(13)
浪漫小說里的主角只喜歡我 3
『瑪麗戈爾德要走了。』
蘭塞爾知道第一皇女的話並非謊言。
既然是在十歲就家道中落的傢伙,實際開始逃亡的時間應該比那更早吧。今後還會無數次遭到皇室的追捕。
很快就要隱姓埋名地生活,最終可能還是會走向沒落。
這是理所當然的。
確實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是要我忘記瑪麗戈爾德,乾脆投靠她那邊嗎。』
是啊。
確實如此。
按常理來說,那樣確實更好。
瑪麗戈爾德本就是註定沒落的存在,這麼想確實沒錯。
-選擇明主也是騎士的能力之一。
這話倒是不假。
在這個時代,騎士選對主公本就是生存之道。
蘭塞爾比誰都清楚這個道理。或許比任何人都更清楚。
若論資質,第一皇女堪稱最優質的潛力股。畢竟她可是帝國第一順位繼承人。
事實上蘭塞爾過去就是這麼做的。他投靠過第一皇女。不止一次,而是好幾次。
除去那個連身份都成謎的「主君」外,自重生以來蘭塞爾已經三次與她結盟。
「什麼騎士道,見鬼去吧。」
他嘴角泛起冷笑。
選擇明主本就是騎士的能耐。
該死的蜂蜜糖。
不是…您看這個情況…
她永遠只想要些微小的幸福。
—但蘭塞爾是第一名啊?
—所以明白了吧?蘭塞爾。
極其微小的幸福。
年幼的瑪麗戈爾德小姐。
蘭塞爾握著一對戒指,久久說不出話。原來如此,難怪當時她哭得那麼傷心。
「所以說。」
瑪麗戈爾德拔劍逼近的身影浮現在眼前。
突然間。
就在這時。
『都怪我沒保管好那件東西。』
在森林裡。
「怎麼會…在這種地方……」
寒光閃爍的劍刃緩緩逼近,最終抵住了蘭塞爾的肩膀。
微小的幸福。
在慶典時。
那是她說要送第二份禮物時,突然將森冷劍鋒指向蘭塞爾那天的記憶。
在河邊。
年幼的主君與年幼的騎士。實際上不過是素未謀面的少女與少年。
什、什麼情況?
「是戒指啊。」
「……真是可悲啊,瑪麗戈爾德。」
是啊。
『……』
『還沒和好呢。』
最終蘭塞爾連句像樣的道歉都沒能說出口。
這樣真的可以嗎?
蘭塞爾你…不是騎士?
夕陽西沉,暮色四合。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嗎?當然不是騎士。按常理來說,十一歲怎麼可能當上騎士。
鑲著寶石的戒指。
稀疏的星辰在夜空中閃爍。
並不是弄丟了。
『說實話,要等十年才能收到的禮物,不覺得太吊人胃口嗎,瑪麗?』
仔細想想,這確實是個古怪的授勛儀式。
「……?」
望向男爵領綿延的方向,恍惚間似乎能看到她的身影。
時常拿出來把玩,不知不覺竟弄丟了。
這確實是蘭塞爾的錯。
蘭塞爾對這句話深……(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