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一冊(4/54)

絡新婦之理 上卷

——等一下。

這個時候,木場發現了。

在上鎖的狀態拆下紙門,到這裡都沒問題。或者說,現在就是這種狀態,所以這確實可行。如果從走廊辦得到的話,從室內應該也辦得到吧。不管是從裡面或外面,都是可行的。

但是要把紙門從現在這個狀態——鎖著從門框拆下來的狀態——再依照原樣裝回去,只有從室內才辦得到,不是嗎?

——還是靈巧一點的人就辦得到?

木場再次抓住紙門,卻停手了。不可能。

就算有縫隙,也只塞得進指尖。除非握力超群,是不可能從單側抓住紙門,與門框保持平行地垂直提起的。就連蠻力十足的木場都做不到。

——使用工具的話辦得到嗎?

應該不是辦不到,但是很難吧。不,沒有這麼做的意義。

完全沒有。

如果門真的上了鎖,那麼就算拆掉紙門這個粗魯而簡便的方法再怎麼容易,在這種情況下,也不適合逃脫的方法。應該排除才對。

那麼,能不能像平常一樣打開紙門,來到走廊,再從外面上鎖呢?

的確,只要使用絲線之類,花點心思,或許就辦得到。不,一定辦得到。但是那也是沒有意義的。有時間耍那種花招,倒不如快快閃人才是上策。

——這裡不適合詭計。

木場心想:這果然打從一開始就不是問題。不,根本不應該當成問題。

那樣的話。

的確,這道紙門的鎖非常容易打開。換言之,要侵入上鎖的房間也是可能的。要不被發現地偷偷潛入,或許有些難度,但是如果不在乎被裡面的人發現,要大搖大擺地闖入是很簡單的。不需要任何花招。

可是,反過來就不行了。

這代表不耍花招,就不可能逃離上鎖的房間

——沒錯,不可能。

木場細小的眼睛仔細觀察周圍。

這原本不是什麼應該猶豫的問題,也不需要說明,只要說自己發現這個東西就行了。而且刑警原本就沒有不交出證物這樣的選項,意圖隱瞞從現場扣押的遺留物,是決不允許的事。所以這連想都不必想。

大家已經有了默契,認定兇手就是平野,根本無人對此存疑,可是沒有任何確證,也不可能出現任何有建設性的積極意見,只有轄區及千葉縣本部提出的不同看法,打亂了這群廢物的團結。

這是證物,當然應該提交上去。

「對啊。數據上也有寫啊,他是平野為數不多的朋友之一。」

他似乎也搬家了,之後行蹤不明。印刷廠老闆說,川島喜市是個開朗的男子,雖然人有點輕浮,但工作很認真。他辭職非常突然,也完全沒有說明理由。「是發生了什麼事嗎?還是因為女人?」老闆事不關己地說著。木場從他的態度,敏感地察覺他想要撇清關係。

就在木場沉思之……(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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