隕身(2)(2/2)
附身在百合小說里的反派 正篇
犯罪只有在迫不得已、生命受到威脅或走投無路時才會犯下。我自己的手臂完好無損,沒有理由去傷害別人的手臂。綁架伊尼斯時,我以為不那樣做就會死,所以才那麼做的。直到現在,我仍對此感到抱歉,無論伊尼斯做什麼,我都覺得自己可以原諒她。
聽了我的話,會長掩嘴笑了起來。
「呵呵,說得對。」
那副模樣美得令人窒息,反而讓我更加生氣。明明綁架了我,卻長著這麼漂亮的臉。我和伊尼斯不一樣,我不會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作為惡魔,你倒是相當溫柔。」
「什麼惡魔,我是人類。」
聽了這話,會長難以置信地笑了。
「你覺得那可能嗎?」
「莉莉婭說,剛才響起的警報是故障…」
我的話還沒說完,會長就往我手上倒聖水。是真的聖水。裝在帶有華麗獅子裝飾的銀瓶里的聖水。
「啊,好燙…咦?」
那讓我感到疼痛。
「聖水會讓你感到疼痛嗎?」
「不…不是…為什麼…?」
「你不妨再說一遍?你是人類?」
即使是魔物,也不應該被聖水灼傷。因為除了惡魔,所有生命都受到神的庇護。沒錯,除了惡魔之外的所有…
我果然是惡魔。
我像個領悟了真理的哲學家一樣,瘋狂地想要尖叫,但眼前有我們偉大的會長在,我忍住了。
「這是個誤會。我是一個擁有惡魔肉體的人類。」
「哈哈哈!看來你一直不知道自己是個惡魔啊。」
當然,作為百合小說中的人物,她也是一位同性戀者。
說得對。無法掌控的信息最好不要透露出去。
「有一種法則,當惡魔的本體死亡時,如果附近存在具有被消滅惡魔特性的存在,那麼這個存在將繼承惡魔的力量」
在她死後,將感情傾注於她的弟子莉莉婭的人。
我連自己的出生地都分不清,又怎麼分辨茶的產地呢?連茶都知道自己的故鄉和父母,我卻一無所知。現在甚至被稱為惡魔了,真是可悲啊。
「如果不是青春期,通常不會認為自己是個惡魔吧?是啊。」
就這樣,我成為了身份認同的少數派。
我擺出傾聽的姿態。為了穩定心神,我需要讓身體暖和起來。正好看到咖啡,便喝了一口。非常溫暖。作為客人,招待一杯茶也是應該的。
會長拿起了手杖。我以為他要用來當教鞭,但出乎意料的是,他按照手杖的原本用途使用了它。輕輕一揮,幾張紙從她的辦公桌上飛了過來,落在桌子上。我好奇地拿起其中一張閱讀,發現那是關於三周前惡魔崇拜者討伐事件的報告。
「現在你應該明白為什麼會被綁架了吧。」
擁有如此多的身份,反而成了少數群體。
「一位聲名顯赫的花之魔女居然帶回來一個……(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