隕身(10)

附身在百合小說里的反派 正篇

沒有繩索的蹦極,沒有降落傘的高空跳傘。共享如雲般視線的自由落體,在前世也曾經歷過一次。

那時候睡不著不是因為失眠,而是因為肚子餓。

高度也沒有這麼誇張,比這低多了。不過從脖子那兒掉下去還是會死的吧?不對,好像也沒那麼高?記不太清了。畢竟那是15歲左右的事了,距今已經過去十多年了。

實在是太餓了。連能撿來吃的垃圾都沒了,只能向周圍的人乞討。想賺錢也沒辦法,因為有惡霸公會壟斷了任務。他們說要交貢金才有資格接任務,簡直莫名其妙。不接任務哪來的錢啊,媽的。

總之,因為沒有錢,我餓著肚子四處遊盪。正值長身體的年紀,卻連飯都吃不飽,這世道真是不公。

就這樣一路乞討,我遇到了幾個男人。在一座天橋上,我向他們討要食物,他們卻笑著說:『只要你從這裡跳下去,我們就給你幾片麵包。』

於是,我跳了下去。別無選擇。為了活下去,我必須爬行。就這樣爬啊爬,直到有一天,我要把刀插進他們的腳背。為了插刀,我必須先活下去。

幸運的是,我沒有摔斷脖子而死,而是先摔到了腿。如果不是從書上學到的身體強化魔法,我的腿恐怕早就斷了。

那些男人的表情顯得很不滿,似乎這並不是他們想要的場景。他們從腿上下來,狠狠地打在我的下巴上。直到這時,他們才滿意地扔給我幾片麵包。我的嘴被打得裂開了,吃東西都很困難,真是可惡。還不如直接打我的肚子。

那天吃的麵包帶著一股血腥味。明明應該是幾天沒吃東西後嘗到的甜味,卻奇怪地苦澀難忍。大概是因為我的嘴被打破了。

一周後,附近傳開了一個消息,說是那個獨佔任務的惡劣公會首領的頭被砍了。兇手至今還未落網,這真是個令人不寒而慄的消息。

自從那次從橋上掉下來後,我原本就糟糕的性格似乎變得更加惡劣了。我成了一名安樂死專家,四處奔波。為了讓自己內心安寧,我奪走了許多人的生命——那些剝削者、壓迫者、掠奪者。我主導了他們的安樂死。

如果當時有人抓住我的手,把我拉上來,也許我的性格不會變得如此極端吧。不過誰知道呢?也許我天生就是個性格扭曲的人,即使正常長大,現在也會是個瘋子。

就這樣活著,我終於遇到了一個無論我從哪裡掉下去都會抓住我手的人。

不幸的是,最終那位朋友比我先離開了人世。我沒能在她臨終時陪在他身邊。這成了我心中的一個遺憾。


「你真的太讓人火大了!!!」


為什麼此刻與朋友大吵大鬧並牽著手莉莉婭的身影會重疊在一起呢。

阻止了那個瀕死男人墜落的,竟是一個患有嚴……(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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