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2/3)

附身者的身份暴露了 61~

突然怒火中燒。


有人在生日當天獨自守著空房

有人卻舒舒服服地和我爸出去玩還遇上交通事故。


所以打了電話約好見面。


見面後連續找茬吵了1個小時左右。

說是找茬,其實把所有能想到的髒話都倒了個乾淨。


當然就開始吵起來了。

就那樣連續吵了差不多2小時30分鐘。


然後互相抱著哭了起來。


從那時候開始就以兄妹關係相處了。


當然現在想想挺丟人的。

畢竟15歲的我和12歲的小姑娘真心實意地打架。


後來約定等父母再婚時要把這事帶進墳墓,現在還記得呢。


雖然父親和女朋友分手了,但和金宥利現在還經常聯繫。

當然對雙方父母都是保密的。


這就是我的小說毀掉的原因。

我本來想寫以虛構人物為主角的故事。

想寫的不是私小說而是類型小說。


打死也不想寫小說里虛構的我自己獲得幸福的故事。

更別說把它傳到網路小說網站上了。


這確實是我的錯。我是個醜陋的人。


打算就留作麥高芬了。

其實雖然給出了結局,但不確定這是否符合韓時宇這個角色的設定。


交給讀者們自行想像應該就可以。


有過休刊記錄的作家不能進行付費連載。


準確說是即使連載也拿不到結算金。

感謝你們跟著這個蹩腳寫手走到現在。


軍人也可以進行小說連載。

原因無他,就是作家太懶了。


回想起來確實是我的錯,也不想找借口。

但凡體驗過缺手指腳趾生活的人都會懂,這玩意兒比想像中他媽的不方便多了。

平時也要注意吃藥控制的殘疾。


和那些失去四肢或下半身癱瘓的人相比可以說非常幸運了。

每個月都要去醫院一次,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日常生活完全不受影響。

突然惡化的身體狀況也雪上加霜。


在殘疾里算是程度較輕的。


但即便如此我也好歹成功完結了。


多虧各位才能走到今天。


真的非常感謝。

當然重新申請的話結算金會再次到賬。


這一切都多虧了各位讀者。


4. 你不是PLUS狀態嗎?


這個也是得到幹部許可才寫的。

關於作品的說明就到這裡,接下來聊聊其他話題吧。


3. 軍人怎麼連載的?


這個嘛?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再次致以謝意。


看過我之前公告的讀者應該記得。


…沒錯。


違反規定的只有付費連載。


曾經一天輕鬆寫兩篇小說,現在卻連一周一篇都寫不出來。

1. 有考慮過寫外傳嗎?

所以我原以為自己不用去參軍。


2. 韓時宇真的是作家本人嗎?


不是先天殘疾,是後天造成的。

5. 金宥利不是絕症患者嗎?為什麼沒解開相關伏筆?

我想了想也確實無話可說。


就像前面說的,我分析韓時宇這個人物……(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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