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女孩
全一冊
好想要
好想要
好想擁有你
街道是大海 人是空氣 心情是力量
一切都如此混沌
我不相信神明
比起自己
我更想要你
開心
悲傷
後悔
我全都想要
都是因為你
我才發現
原來這就是名為「喜歡」的感情
血液,真棒,又紅又漂亮。
這麼美的液體竟然在我的體內流動。從大腿根部劃開的一道細細的裂縫裡溢出,沿著皮膚滑落的紅色血珠,光是想到這些液體誕生自我的身體,就讓我感動不已。這就是,這才是,活著的證明。我在浴室里用美工刀的刀尖貼著薄薄的皮膚划過。看著伴隨著痛楚,無聲無息溢出來的液體,就像看見了自己的生命。
會讓我覺得──啊,太好了,我還活著。血的顏色,不是藍色也不是黃色,而是鮮紅色,真是萬幸。我不知道神明什麼的是不是真的存在,但至少我想要感謝創造了這具身體、創造了「人類」這種生物的某個存在。我用指頭沾了一點大腿上的血,舔了一口,是鐵的味道。明明是活著的生物,卻有著類似機械的味道,有點神奇。
多虧了疼痛,我的意識終於從昨天來到今天。
要割的話,比起剃刀,我更喜歡用美工刀。雖然剃刀比較鋒利,但反而不太會痛。如果沒有疼痛的感覺,該怎麼說呢?好像就失去了「割」的意義。好喜歡刀尖輕輕劃開白皙的皮膚,接著慢慢割入肉里時那股滾燙的感覺。也就是說,割腕這種事,其實也是有喜好之分的。
一點一滴悉心地照顧她,讓她的頭上開出鮮艷的花朵。
「啊──……嗯。」
我和杏菜感情很好,總是形影不離。我們在同一個研究小組,一起去過長野的滑板之旅,聚會後也總會窩在某一方的家裡過夜,會牽著手睡覺,甚至還接吻過好幾次。
「不去。」
我好想,真的好想永遠、永遠永遠待在杏菜身邊,但我也知道,這種願望根本不可能實現。我們總有一天會分道揚鑣。
我烤了一人分的吐司,簡單解決早餐。
幸運的是,我跑得很快,無論轉學到哪間學校,只要參加田徑社,很快就能找到容身之處,這應該算是一種天賦吧。不過我其實從來沒有特別熱衷於田徑這項運動。
我如此回答杏菜。
「雖然很可憐,但我不會幫妳解開喔。」
我想讓她們看清男生根本不值得喜歡,便去勾引那些和我喜歡的女生交往的男生。結果全都輕易上鉤,挺著醜陋的下半身興奮地貼上來。為什麼我喜歡的人會去喜歡這種膚淺又廉價的生物?
杏菜躺在床上這麼說。
我以前是什麼樣的人呢?父親經常調動工作地點,所以搬過很多次家。因此,我沒有什麼「青梅竹馬」或「故鄉」這類的概念。所有人、所有事……(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