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愛時我們究竟在欺騙什麼(2/4)

倘若不稱其為愛 全一冊

如果說戀愛感情是成熟的證明,那麼如今二十六歲的我仍是只雛鳥。我兩邊都喜歡,又兩邊都不喜歡。如果那把傘不是出於對朋友的溫柔,而是摻雜了戀愛感情才遞出的,那我寧可不要。

成了戀人,誠如所言,等待的便是結婚了吧。可能會組建家庭,也可能會有孩子。

那樣的話,無論如何我都必須優先考慮那個戀人、或者說丈夫吧。無法做到兩人同等喜歡,和園生交往就要優先園生,和新太交往就要優先新太。這點道理我還是懂的。

但是,那真的是我想要的嗎?願望清單上第一名的DJ設備,絕對無法替代嬰兒車。三人通宵看電影、嬉鬧的幸福,並不包含在其中。

那麼,果然我想要的幸福形態,是三人一直做摯友。我不想以與其中一人接吻為代價,失去三人爭奪毛毯入睡的時光。那不屬於我的「故事線」。

我想要的,是三人共處的現在。我以自己的方式,愛著他們兩人。

然而,我被泰堂新太和春日井園生嚴重背叛了。是的,這次的事是背叛。你們兩個,難道真的選擇了接吻或性愛,而不是深夜的印第安撲克?騙人的吧。

但是,回想起園生向我告白時的表情,我無法責怪這份背叛。園生一定也喜歡三人在一起的時光。即便如此,他還是越過了那條不成文的規則,渴望與新太接吻或性愛,不了解那份熾熱的我,也無話可說。


我和園生的第一次約會,是下周日神保町的唱片市集。園生喜歡唱片,甚至在家裡備了好幾台唱機,有這種活動總會叫上我們。我和新太對唱片都沒興趣,但光是看著園生一臉認真地挑選,就很有趣。

做的事情和以前一樣。不如說,去的地方、做的事都沒變,卻突然被替換成「約會」,真是奇怪。硬要說的話,這次新太不在。

「為什麼新太不在。交往要是這樣的話,我退出。」

一到碰頭地點,我就對園生劈頭蓋臉地說。園生愣了一瞬,隨即露出難以言喻的笑容。

「不,新太是社團有比賽來不了。所以才只叫了鳴花你。」

「啊,這樣啊。」

新太現在在中學教歷史。本來就忙,還成了運動社團的顧問,和我們相處的時間相對減少了。

「……是我不好。反應過度了。」

「但是,鳴花你沒說錯。交往就是這麼回事。如果和新太交往,鳴花你們倆也會單獨去別的地方。」

簡直像詛咒,又像威脅。於是我明白了園生特意提議「約會」的用意。

園生想通過今天的約會,將「戀人是怎麼一回事」烙印在我心裡。想告訴我約會無法三人同行。然後,想讓我說出「不需要無法三人同行的約會」。


不過,我和園生的相處模式並未改變。不會牽著手逛店,……(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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