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2/3)

第六卷 銜尾蛇的聯盟旗

要是全力奔馳,被踩在腳下的建築物或道路會崩壞,這點完全無法避免。

不過如果是全力的跳躍——即使是最糟的情況,也只會破壞一個地方就能了事。

儘管這已經是十分嚴重的損害,然而要是能藉此抓到「神隱」的犯人,就成了輕微的犧牲,想必被害者一定也能夠接受。

另一方面,混世魔王完全不知道十六夜已經做好這種極其危險的心理準備,正在汗如雨下地專心逃跑。他在巷弄牆壁和路樹上來回跳躍,甚至連吊著蠟燭式提燈的線路都被他當作立足點。這敏捷輕快的動作,具備了連雜耍藝人也會自嘆不如的技藝。

然而正因為他是個高手,所以比任何人都能正確理解追趕者到底有多超脫常理。

(不合理啊!太不合理了!那個死小鬼實在有夠誇張!再這樣下去,根本就不是說什麼要和蛟劉那混帳戰鬥的時候了!)

比起可恨的仇敵,自己的性命更重要。混世魔王甩著背上的「混」文字四處奔逃。

為了襲擊「覆海大聖」蛟魔王而來到了「煌焰之都」的他,其實背後藏著一段血淚史。

——到底有誰知道呢?在記述了眾多魔王的西遊記里,這個混世魔王正是率先上場的先鋒。也是建立許多武勛的「齊天大聖」孫悟空以破竹之勢鳴鑼進擊之後的第一個被害者。

(混帳……!聽說蛟劉那傢伙坐上支配者的位子,所以我才來到城鎮中……結果卻是個大凶之日!)

混世魔王抓著蠟燭式提燈的線路懸掛在半空中,接著利用反作用力一口氣跳躍。

在空中轉身的他以眼角餘光捕捉到十六夜的身影。

(……沒辦法,雖然不甘心在蛟劉那傢伙出現之前就動手——)

這時,混世魔王的氣勢突然有了戲劇性的轉變。

十六夜也察覺到這一點,對於自己的失誤火大地咂舌。

隱藏在「混」文字下的靈格開始膨脹,讓商店街大道颳起一陣不吉利的風。

(「主辦者許可權」……!)

只有具備力量的修羅神佛,才有權擁有的遊戲強制主辦權。

若是平常,十六夜會興緻勃勃地去挑戰,但今天的情況卻不適合。

現在「Will o" wisp」應該正在把新恩賜交給飛鳥。如果是官方的恩賜遊戲那還可以另當別論,但十六夜想避免必須直接上陣與魔王戰鬥的情況。

「……可惡,雖然已經習慣被水淋濕,但被果汁淋濕還真是不舒服。」

所以既然只是頭部受點皮肉痛,反而該說是運氣很好吧?

既然對方下令「不準動」,那麼一旦自己做出可疑的舉止,敵人就會立刻表露敵意吧。

「……你聽到了嗎?曼德拉參謀大人。」

然而比起感到屈辱,他腦中浮現出更多的疑問。

「怎能讓你得逞!」

「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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