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十一卷 擊出!比星光更快!
——「煌焰之都」遺迹。
被稱為幻想的男子待在因為昨晚的戰鬥而成了廢墟的「煌焰之都」里,抱著肚子不斷跺腳狂笑。
咚咚咚!他激動到踩起陣陣煙塵,還發出極為沒品的笑聲。
「太棒了,不愧是閣下!在最完美的時機讓那些作著最天真美夢的傢伙徹底見識到什麼才叫作現實!他還是老樣子,真是個殘酷的傢伙!一旦吃虧,就要連本帶利以三倍奉還!嗯!這傢伙真的是太帥氣啦!」
他攤開一塊以妖狐尾巴製成並擁有千里眼恩惠的布,窺看位於不同方角的遊戲舞台。
滾地狂笑一陣後總算滿足的男子抹去眼角淚水,站直身體。
「這樣才對,這樣才叫作恩賜遊戲,這樣才叫作神魔的遊戲!外界那些傢伙只要碰上難題就會無視自己的不成熟和缺乏能力,大聲嚷著這是才能那是作弊,甚至還忙著宣稱一定有耍老千或是試圖強行修改規則和擴大解釋,擺出一副其實自己非常優秀的行徑。可悲的是,連箱庭也慢慢受到這種不入流的小聰明毒害。」
男子以恍惚眼神欣賞三頭龍對遊戲的掌控,用力握緊拳頭。
「但是……閣下不一樣。以力量制服英傑,以謀略陷害賢者,以王威的光輝來擊退勇士!對,沒錯!這就是被允許步上王道的人才能夠辦到的遊戲掌控!閣下,您才是最強的魔王……!」
男子攤開雙手,像天真兒童那般興奮得兩眼放先。
建構恩賜遊戲時,存在著幾個由諸神共同制定的默契事項——也就是「契約書的製作條例」。其中無論如何都必須尊重的條例是「遊戲具備不可侵犯的神性」。意思是如果要舉辦的遊戲借用了既有的遊戲名稱,那麼就不可以實行既有遊戲中已經禁止的行為。
如果要製作原創遊戲,那麼主辦者與參賽者對遊戲規則、獎品等方面的認知就不能有落差。當這些方面出現不一致時,遊戲就不會成立,也無法製作出「契約文件」。因為這根本不是遊戲也不是決鬥,只是卑鄙的詐欺。
所謂的恩賜遊戲,是參加者必須先超越人類才有資格站上起跑線的舞台。
在超越者們竭盡武、智、勇各方面來挑戰的遊戲中,只具備那種小聰明的傢伙根本連站上舞台的資格都不具備。就像是過去曾出現過的賈爾德,最後只會被真正的參賽者淘汰。
「我現在真想大叫『神佛請看清楚吧』!閣下主導的遊戲掌控中充滿了那些傢伙正在逐漸失去的王道。你不這麼認為嗎,彩里鈴?」
「……是的,老師。」
鈴帶著緊張表情點了點頭。她也是個老練的遊戲掌控者,一眼就能看出主辦者方處於嚴苛狀況。
(殿下……我想殿下應該躲在某個地方,但他打算怎麼做呢?)
一個人無……(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