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食 旭日真晝與條件修改①

自炊男子與女子高中生 1

真晝開始一個人住的時候,還只是中學一年級——準確地說是小學六年級下學期。理所當然的,她的雙親,主要是父親那邊給她定下了幾個條件。

其中包含『傍晚五點半以後禁止外出』、『就算是白天也要盡量走在人多的地方』等安全上的條件,以及『不能讓成績下滑』、『每周一次用電話或者郵件彙報在學校里的近況』等學習上的條件,其他的還有很多很多。只有遵守了這些條件,他們才會同意讓真晝自己一個人住。

然後,在這些眾多的條件當中,最引人注目的當屬這兩條。那就是『不能用火』、『不能用菜刀或削皮刀這種『刀具』』——實際上就是禁止她自己做飯。理由很簡單,「因為真晝的手腳非常笨拙」。

就像第一次跟夕學料理做咖喱飯那時一樣,旭日真晝這名少女本來就不擅長太細緻的工作。簡單來說就是笨手笨腳的。

小學玩那種揉了就會變大的食玩的時候,真晝把它們全都碰倒了出來,結果把地毯弄得黏黏糊糊的。中學校外教學的時候,她還在男生們期待的眼神中把整鍋咖喱給打翻,差點讓大家都沒飯吃了。【註:食玩,原文 知育菓子,指包裝中含有材料或半成品、讓孩子親自參與制作的小零食。】

其他還有『明明是在做料理卻熬出了一鍋黑色物質(暗物質)』或者『明明看上去很完美但嘗起來卻超級難吃』這樣。也不至於說是驚天動地的程度,真的只是單純的粗心、單純的笨手笨腳而已。

正因如此,雙親深知要是讓真晝獨自料理會變成什麼慘狀,才定下了這種相當于禁止她一個人做飯的條件。萬一用菜刀的時候受傷了,或者用火的時候燒傷了,可能會造成無法挽回的事故。

真晝也理解雙親的擔心,所以中學的這三年一次也沒有自己做過飯。不過就她算想做,房間里也沒有菜刀、沒有灶台、沒有平底鍋就是了。

而且真晝也沒覺得天天吃便利店便當或者超市的快餐是件痛苦的事。畢竟自己也有好好注意營養均衡——儘管隔壁的大學生會說「哪裡注意了……?」——再說,她基本上是吃什麼都會覺得「非常好吃」的那種類型。

然而,真晝會因為夕的一句「讓我來教你做飯吧?」就欣然在他家吃飯,不只是因為這樣省錢、溫熱的飯菜好吃。比這更重要的是——更是因為自己渴望能和誰一起用餐。

當然,在學校吃午飯或者休息日在外面吃之類,和朋友一起吃的機會大把大把。但這些都不足以排解真晝在不知不覺中積攢的寂寞。


「……就、就是這樣……對不起,我擅自打破了規定……」


雖然不知從何時起一切都變得那麼理所當然,以致於自己忘掉……(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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