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行至車站7分鐘·1DK。附JD與JK 2
我是書店殭屍。泳裝回呢,泳裝回。
殭屍從來沒有和女孩子一起去過海邊或游泳池。因為我是硬派。
不,殭屍也不至於說出「會跟女孩子一起去海邊或游泳池的傢伙,全都是軟派」這種話哦?我絲毫沒有要宣揚如此過激思想的打算。健全的男女交往,很好。
但是那個布料面積,各位覺得如何?已經和內衣沒什麼區別了,男生甚至只穿一條內褲,上半身還光溜溜的。如果說為了計時競速的游泳比賽倒也罷了,僅僅為了游個泳,有必要把布料面積減少到那種程度嗎?控制在維多利亞時代英國的泳裝那種程度的肌膚露出,難道不行嗎?
啊,不對,這絕對不是「不受歡迎的男人的嫉妒」。請不要誤會。我只是在提出問題而已。真的不是在嫉妒。
說漏嘴的書店殭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