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馬瞳的日記(事後於筆記中留下的內容)】
實況:監禁偶像 1
『務必要謹慎處理,聽懂了嗎?』
警視廳的松山先生百般叮嚀地如此說道。
此刻是我首次與松山先生對話。警方在收到我寄送的網路信件,以及事務所跟我家雙親的報案後,終於確定「這不是惡作劇,而是貨真價實的綁架案」。至於松山先生就是這起案件的負責人。
附帶一提,我當時還以為松山先生是年紀更大的長者。有可能是因為他的說話方式特別老成吧。即使事後在醫院接受松山先生的偵訊時,我也沒能馬上認出他就是本人。
松山先生交代的事情,與哥哥在訊息里叮囑的內容幾乎一模一樣。畢竟這是不爭的事實,我們完全沒有考量到犯人是否會觀看Twitter或部落格。
縱使我們悔不當初,終究無法改變過去。
「我們知道了,真的非常對不起。」
『妳們接下來請盡量減少發言。警方已開始調查妳們的所在位置。至於下個階段,就是想辦法揪出犯人。』
「揪出犯人……」
『請妳們想想看自己是否有遭人怨恨。即便一時之間沒有任何頭緒也不要緊,但若有任何蛛絲馬跡,請立刻通知我們。另外回想一下被綁架當時的情況。如果能先逮捕犯人,也就能確保妳們的安全了。』
「這樣啊……說得也是,我去問問看其他人。那我先掛電話啰?」
『嗯,請妳們務必當心。另外請讓MP3保持隨時都能通話的狀態。』
我在掛斷電話的同時,發現無論是哥哥、久保田小姐以及警方,都在結束通話前叮嚀一樣的事情。
「是警方打來的嗎?」
有希質疑地開口提問。
「嗯,警方表示已在想辦法過濾出這個地點。另外希望我們能試著回想一下,有沒有得罪過任何人。」
「沒有。」
櫻不加思索地說出答案。
久美子略顯尷尬說:
「只是有人來找我告白,但我以身為偶像為由婉拒了。或是有女生抱怨過自己的男朋友太喜歡我們等等,這些都算是得罪人嗎?」
松山先生立刻回訊。
自從我們清醒後,過了大約一個小時。從昨晚被綁架到現在,則是將近十二個小時。距離前一次上廁所的時間就相距更久。說句老實話,我已經快憋不住了。
櫻對著牆壁低聲抱怨。
「有什麼好害羞的?大家都是女生呀,更何況我們都已經看過彼此的裸體了。」
「我只是想強調有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呀!」
「哪有什麼莫可奈何的,這裡可是廁所耶。妳稍微轉過去一下就好啦!? 」
久美子坐在浴缸邊,無奈說道。
有希忽然說出這句話。
有希喝完自來水後,就重新挺直身子。
「這種事有啥好懷疑的?」
櫻坐在浴缸邊,露出事不關己的模樣。
但是有希似乎沒聽見。
「犯人也會上網這件事,想想還真是盲點……(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