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話 君王的致歉
汝,當愛昏君 1
今天呢,要去道歉。
準確說是召見對方來道歉。每天都在召見人,然後道歉。
無論是叫社長還是叫國王,名號無所謂,但成了所謂的「最高負責人」,基本上就能逃避大部分不想做的事。如果是未上市公司,幾乎不會被誰斥責。提醒或建議倒是常有,但斥責是沒有的。上市了則另當別論。不過,我家只是家族創業的園藝店偶然做大了而已,外表像模像樣,內里還是零星的家族經營。所以我本人幾乎沒有低頭道歉的經驗……
怎麼可能呢!
實際上每天都在向人道歉。部下的大叔們一有爭執,我就得向一方道歉,再向另一方道歉,反覆如此。或許和謝罪有些微妙的差異。更接近說服吧。就像是「請平息吧——請平息吧——」那種感覺。
而來到這異世界(聖特內里),我依然每天都在進行著這種鎮魂儀式。知道嗎,道歉的方式也各有不同,因人而異。
有些人,你承認過錯,他們就會敞開心扉,也就是會擅自認為你「度量很大」;也有些人會因此看不起你,覺得「這傢伙好拿捏」。
父親臨終前,幾乎每天都把我叫到病房,搞些經營者速成培訓,那時他也常說:「謝罪是雙刃劍」。
OK。經歷過那地獄般十年的我,深刻體會過那刀刃的滋味,所以很明白。基本上是用自己的身體去砍、去學會的。
那麼,結論是,我已經不在意了。因為做不到啊。瞬間看穿一個並不怎麼了解的人的性格,並改變應對方式。那該怎麼辦?我制定了兩條準則。
一、完全是自己過錯,真心實意道歉。
二、並非自己過錯,但做做樣子道歉。
以上。
無論哪種都要道歉,但用心的程度不同。從外表看,態度大概差不多吧。但其實不同。第一種,該怎麼說呢,是身心都在低頭。第二種,只是身體在低頭。
說這種帥氣話容易引起誤解,但即便用第一種方式道歉,有時也完全傳達不到;用第二種,也可能深深刺中對方。
無論哪種,如果效果不變,大概覺得沒必要在意吧。不,效果是確實存在的。是對自己而言。能讓自己覺得「我誠心誠意地應對了」。這意外地重要。
至於對方,那沒辦法。企圖操控他人行事是做不到的。但政治家們卻能做得到,所以他們真是怪物啊。是站在全國溝通能力錦標賽頂峰的人。但我做不到。別說全國了,我連縣大賽第二輪都過不了。
那麼,話說回來,我現在用的是第一種還是第二種道歉方式?
麻煩的是,兩者皆有。
也就是說,是為過去的自己的行為道歉。通常應該完全用第一種模式道歉才對。但對我而言,兩個多月前的事並非我的責任。是這身體的原主,原本的格洛瓦……(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