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話 君王與戰爭

汝,當愛昏君 1

我對戰爭一無所知。

知道的不過是戰國時代的著名戰役、日清、日俄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也大多隻記得年份。再有就是電影或紀錄片里看過的士兵衝鋒畫面。差不多就這些。這樣的我,卻只是應了聲「是」,便從國家手中接過了聖特內里國軍的交戰決定權與全面指揮權。真是瘋了。

那麼,現在開始學?恐怕也是白費功夫。與現代日本的常識相差太遠了。

首先,軍隊的核心單位是連隊這類東西,說白了就是連長召集自己領地的民眾或流浪者。國家把錢交給連長,連長用那筆錢給士兵發餉。

然後,從這裡開始就有點那個了——那筆錢有相當一部分會流入連長腰包。貪污在日本也常見,但終究是「例外」。在聖特內里,貪污是基本操作。所以設有防止貪污的監察官。還有統管監察官的組織。據說是格洛瓦十一世時代引入的。啊,這些監察官也常常被隨意收買。但有總比沒有強。監察制度名義上覆蓋聖特內里全境,但在那些所謂的「國中之國」,效果不大。


貪污暫且不提,看看連隊的結構吧。一句話就能說完。

有連長,有軍官,有士官,有士兵。完畢。

沒有中校、少尉、軍曹這類軍銜。連長及其部下那一群是貴族。士官和士兵是平民。士官是以士兵為職業的人,他們是實際作戰的骨幹。訓練士兵基本也是他們的職責。那麼軍官做什麼?是衝鋒時站在最前面。在槍林彈雨中身先士卒,是他們的任務。不過,畢竟本身幾乎不存在子彈橫飛的狀況,平時似乎只是趾高氣揚地擺架子。

那麼,這些連隊的集合體就是軍隊,但其中的上下級關係也相當鬆散。連長之間的層級結構模糊。本來就沒有細緻的軍階。所以基本按爵位定高低。古時大概還行得通。因為領地規模、權威與爵位大體一致。但現在偏差很大。所以命令無法有效傳達。定下大方向後,大家就各自憑著旺盛的獨立性去戰鬥。像二戰電影里那種帥氣的作戰計畫?沒戲。能做到的只是「總之先攻下那個堡壘」,不斷重複。

理解這狀況後,我相當驚訝。這樣居然還能打仗。但是,對手也一樣。並非只有聖特內里這樣,全大陸都這樣。因為各部隊本來就不願實際交戰。畢竟自己手下的士兵死了是損失。所以從遠處包圍堡壘,開炮。適可而止。炮擊量少,連長腰包就能更鼓。上報發射一百發,實際五十發。剩下五十發私下倒賣變現。再向國家要求補充一百發,之類的。

然後看準時機,堡壘開門投降。接著進軍。如此不斷重複。

感覺有點寒酸。我曾這麼想。畢竟比較對象是世界大戰那種。但實際並不……(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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