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空的彼端 2
利克
雷吉斯王國的軍隊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率屬於各地區領主的地方軍。還有一類就是位於王都雷吉斯、直屬於王的中央軍。
一般來說,中央軍的地位要比地方軍高,但對我這種最底層的中央軍士兵而言,這種事可以一笑置之。
只屬於王——聽起來不錯,但實際上真正在王的指揮下行動的軍隊,在中央軍中也只有精英中的精英,光神騎士團和精靈法術士團之類的怪物了。
像我們這種底層士兵的行動,是由王所任命的大人物所任命的相當偉大的軍人再讓稍微有點厲害的軍人來決定的…。
總之,傳達到底層士兵這裡的命令根本不知道是誰發出來的。
我們的地位、待遇和地方軍的士兵沒有太大差異,工作也都很平常。其中,我所屬的第十二地區警備隊更是個尤為不起眼的部隊。
畢竟十二區的治安好得驚人。…雖然聽上去不錯,但打架、砸東西之類的小衝突也時有發生。
但是,或許是因為那些人也有自己的規矩吧,沒人向我們警衛兵報告這種事。因此,和其他地區相比,十二區(在文件上)的案件數量要少得多。
而且,十二區的主幹道,特拉曼特大街上聚集了很多身經百戰的猛人。在這些人聚集的地方,是不可能有人專門去做偷東西這種沒效率的事的。所以,十二區(這次是實際的)盜竊案的數量也很少。
不知為何,這條大街也很少發生兇殺案。
這樣一來,像我們這種下級士兵的工作就很固定了。
每天,每天,我們都要在同一條路上轉來轉去,偶爾走進非法營業的店鋪,要求上繳罰金。即使偶爾發生案件,一旦事情鬧大,地位更高的士兵也會介入,沒有我們立功的餘地。
在這裡,想要出人頭地簡直是天方夜譚。不管我們怎麼努力,最後的上限也只能是地區的一個隊長。因為根本沒有表現的機會嘛。也不知道該朝著什麼方向努力。
在參軍之前,我還多少抱有希望。
好想加入光神騎士團或精靈法術士團啊!我倒是沒有這種幼稚的想法。但至少,上級士兵的話還是能當上的吧,我是這麼想的。
但是,現實地考慮一下的話,若想當上上級士兵,只付出一般程度的努力是不可能的。
聽說三十年前,有個怪物從地方軍一直升任光神騎士團的部隊長,但當時正值戰爭期間,所以下級士兵也有表現的機會。但是現在不行了。在這個和平的國家,下級士兵不會有晉陞的機會。
即使如此,我還是必須成為上級士兵。而且就要在這幾年內。
那麼,該怎麼辦呢。
但是,第一次有了後輩的感覺果然很好。
實際上,我只保護過一次後輩,而被我的前輩保護了十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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